新田县烟花爆竹仓库建设工程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网上公示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新田县烟花爆竹仓库建设工程项目
建设单位:新田县众诚烟花爆竹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新田县金陵镇下户村
建设性质:新建
项目概况:新田县众诚烟花爆竹有限公司拟投资766.8万元于新田县金陵镇下户村实施“新田县烟花爆竹仓库建设工程项目”,该项目已获得土地使用证和项目备案的通知。本项目占地面积34.5亩,其中烟花爆竹储存仓库,面积2700m2,值班室、办公大楼660m2,及围墙600m、地面硬化面积600m2,道路硬化2030m2,消防池300m3。
二、项目对环境造成的主要影响及防治措施
施工期、运营期产生的各类污染物均采取防治措施治理,各污染物治理措施如下:
⑴废气:施工产生的扬尘,汽车产生的汽车尾气,经大气自然扩散、稀释,并通过绿化吸收。运营过程中无废气产生。
⑵废水:项目营运期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农田灌溉。
⑶噪声:设备噪声通过厂房隔声、减震等方式减少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⑷固废:营运期间产生的生活垃圾统一由环卫处理。
项目产生的各类污染物通过以上措施处理后对环境造成的影响在可接受的范围内。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评价结论:本项目建设符合产业政策要求,在建设方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的前提下,能够做到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从环境保护角度而言,项目运营是可行。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次公众参与的范围主要为项目所在地或与本项目有直接或间接关系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征求公众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选址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具体形式和起止时间
本次公众参与采用向公众公示相关信息后,收集公众所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的形式,任何单位和个人若有宝贵意见或建议,可在公示期限内通过以下联系方式,直接到建设单位反映或采用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供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及政府环境主管部门决策参考。公示时间:2018年4月24日~5月3日。
七、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新田县众诚烟花爆竹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总 联系电话:13974692928
公示单位:新田县众诚烟花爆竹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