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田县示范性中学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网络公示
  • 2018-08-21 1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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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田县示范性中学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网络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保护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发[2006]28号文)规定,现将新田县示范性中学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予以公告。

一、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新田县示范性中学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新田县第一中学

建设地点:新田县新田大道与陶然街交叉处西北侧

项目占地:占地156646.29m2

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等建设内容包括教学楼、体育馆、学生宿舍、实验楼、食堂、综合教学楼、图书馆、田径场、校园道路及广场等,总建筑面积为127829.78m2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项目施工期废气主要是施工产生的扬尘污染和机械运转产生的排放尾气;废水主要是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废水的特点是悬浮物含量高,含有一定的油污,生活污水产生量相对较少;噪声主要是装载机、升降机等机械设备产生的噪声,多为点声源,其噪声源强约为80~95dB(A);固体废物主要是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及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通过采取相应的污染治理措施,项目施工期各污染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相对较小。

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食堂天然气燃烧废气、食堂油烟车库汽车尾气、化学实验废气;废水主要是生活污水和实验室废水;固体废物主要是生活垃圾、实验室废物、食堂餐厨垃圾。通过采取相应的污染治理措施,项目运营期各污染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相对较小。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施工期

施工期扬尘治理措施:建筑工地四周设置施工屏障,将工地与周围环境隔开;对施工现场进行不定期洒水。

施工期废水治理措施: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临时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灌溉,生产废水经临时沉淀池隔油处理后用于厂区洒水降尘,不外排。

施工期噪声治理措施:合理安排施工工序和施工时间,设备选型上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加强施工机械的保养和维护,当施工机械闲置不用时应立即关闭。

固体废物治理措施:装修等建筑垃圾清运至当地渣土场;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应集中收集后清运至当地环卫部门指定的地点进行处理。

2)运营期 

废气处理措施:天然气燃烧废气直排,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于高于屋顶3m烟道排放,地下车库汽车尾气经排风系统外排,实验室废气经排气扇排放。

水污染防治措施:生活废水经化粪池(食堂废水由隔油池预处理)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实验室废水经中和、沉淀处理后排入化粪池,进入市政污水管网

噪声防止措施:项目营运期噪声设备经基础减震、隔声等减震、衰减措施后,项目边界噪声值可满足相应标准。

固废防治措施: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委托环卫处理餐厨垃圾收集后交由资质单位处理,实验室产生的危废经分类收集后暂存危废暂存间,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因此营运期各类废物均得到合理处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

四、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在认真执行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切实落实本次环境影响评价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及清洁生产建议与要求后,确保各污染物达标排放,对周围的环境影响较小,本项目具有环境可行性。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表及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1、查阅与索取方式

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信件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进行索取报告表全本。 
    2、查阅期限和意见回馈方式 
    查阅期限:公众参与环境信息公开7个工作日内;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范围:主要为项目周围的民众和团体。 
2、主要事项:征求公众对项目后评价的态度、环境影响、污染防治措施和对本项目污染物处理处置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七、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新田县第一中学
联系人:谢经理              联系电话:15200985251
通讯地址:新田县新田大道与陶然街交叉处西北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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