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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 新田县财政局 | 发文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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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新田县教育局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湘正德专字[2022]1107号
新田县财政局: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19〕10号)等文件要求,湖南正德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受新田县财政局委托,于2022年12月6日至14日对新田县教育局(以下简称“教育局”)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评价工作,现将绩效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县关于教育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全县教育改革与发展战略和规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组织实施各级各类学校设置标准,指导各级各类学校教育教学改革,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统计、分析和发布。
3.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负责义务教育的宏观指导与协调。
4.指导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发展与改革,执行教学指导文件和教学评估标准,加强职业指导工作。
5.统筹指导全县成人高等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和继续教育等工作;参与拟订中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措施。
6.统筹管理本部门教育经费;参与拟订全县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办法与措施;负责统计和监测全县教育经费的投入和使用情况;指导、管理全县资助经济困难学生工作;指导和组织实施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
7.统筹指导少数民族教育工作。
8.指导全县中、小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以及国防教育工作,指导和协调教育系统的稳定工作。
9.依据《教师法》规定,在职责范围内,主管全县教师工作。
10.组织、指导全县教育督导工作。
11.统筹管理全县语言文字工作,拟定全县语言文字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推广普通话和规范字及普通话师资培训工作。
12.按机构改革的总体要求,负责对下属单位机构设置、职能配置和人员编制配备等提出调整完善意见,报机构编制部门明确。
13.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根据核定,教育局内设机构9个,所属事业单位7个。
内设机构分别是: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股(党建办)、办公室、民办教育管理与行政审批股(学前教育工作管理股)、政工人事股[大中专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就业服务指导中心、(县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计划财务股、纪检监察审计股、基础教育股(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股、扶贫工作办公室)、政策法规与学校安全管理股(信访办)、教育督导室。
所属事业单位分别是:新田县职业技术与成人教育办公室、新田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新田县电化教育馆、新田县教研室、新田县教育信息中心、新田县学校建设管理服务中心、新田县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三)人员编制
根据核定,教育局及下属单位编制数78名,其中:行政编制11名,事业编制67名。截止2021年年底,教育局在职人员73名,其中:行政人员10名,事业编制63名。
二、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一)收支总体情况
2021年度教育局财政拨款收入决算3,893.51万元。年初新田县财政局批复教育局部门预算783.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97.67万元、项目支出85.50万元),年中追加预算3,110.34万元。
2021年度教育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4,468.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36.15万元、项目支出3,032.07万元),超预算574.71万元,资金来源以前年度资金结转结余。
(二)支出具体情况
2021年度教育局部门整体支出决算4,468.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36.15万元,项目支出3,032.0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
(1)基本支出使用情况
2021年度基本支出1,436.1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019.44万元,占比70.98%。包括基本工资397.91万元、津贴补贴207.67万元、奖金57.55万元、伙食补助6.40万元、绩效工资11.12万元、社会保障缴费208.50万元、住房公积金81.16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7.6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1.45万元。
公用经费416.71万元,占比29.02%。包括办公费56.45万元、印刷费40.10万元、水费8.18万元、电费13.18万元、邮电费6.06万元、差旅费6.29万元、维修(护)费2.82万元、租赁费45.46万元、会议费2.66万元、培训费78.13万元、公务接待费3.76万元、劳务费9.31万元、工会经费38.32万元、福利费6.3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5.79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73.83万元、资本性支出-办公设备购置10.04万元。
(2)“三公”经费支出使用情况
2021年度“三公”经费预算4.00万元(均为公务接待费),“三公”经费决算3.76万元(均为公务接待费)。2021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数较2020年度决算3.82万元减少0.06万元,降低率1.57%。
2.项目支出
2021年度项目支出决算3,032.07万元,主要包括农村义教学校企业供餐营养餐项目872.60万元、电脑和班班通设备采购项目584.59万元、保安服务项目516.57万元、原民办代课教师困难生活补助477.00万元、公费师范生定向培养项目139.42万元。
三、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按照新田县财政局委托要求,湖南正德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成立绩效评价小组前往教育局对其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进行绩效评价,评价的资金全年预算3,893.51万元,决算4,468.22万元。
绩效评价主要采取以下方式:一是召开座谈会,听取教育局财政预算整体支出情况介绍,了解资金使用取得的成效、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建议等;二是对教育局基础数据资料、辅证材料等进行审查核实。通过以上方式全面了解整体支出的基本情况,为评价结论提供依据。
四、综合评价结论
总体上教育局部门职能定位明确,与“三定”方案相符。能够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根据年初工作规划和重点性工作,积极履职,强化管理,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工作任务。同时能够通过加强预算收支管理,不断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梳理内部管理流程,部门整体支出管理情况得到提升。但在预决算编制、绩效目标细化量化管理、资产管理等方面有待进一步完善。
根据《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及评分表》,通过定量和定性分析,2021年度教育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为85.5分(详见附件),评价等级为“良”。
五、各项指标评分结果分析
(一)投入(指标分值15分,评价得分14分)
1.预算配置(指标分值15分,评价得分14分)
(1)财政供养人员控制率(指标分值5分,评价得5分)
根据教育局提供的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等相关文件,2021年度在职人员数73名,“三定”方案核定批复的部门人员编制数78名,在职人员控制率为73人/78人*100%=93.59%。根据评分标准,不予扣分。
(2)“三公经费”变动率(指标分值5分,评价得分5分)
教育局2021年度“三公经费”决算3.76万元,2020年度“三公经费”决算3.82万元。“三公经费”变动率为(3.76-3.82)万元/3.82万元*100%=-1.57%。根据评分标准,不扣分。
(3)重点支出安排率(指标分值5分,评价得分4分)
根据教育局2021年度工作计划,教育局2021年度重点工作为农村义教学校企业供餐营养餐项目、学校保安服务项目等,重点支出金额为2,590.18万元,重点支出安排率为2,590.18万元/3,032.07万元*100%=82.75%。根据评分标准,扣1分。
(二)过程(指标分值40分,评价得分27.5分)
1.预算执行(指标分值15分,评价得分9分)
(1)预算调整率(指标分值5分,评价得分0分)
教育局2021年度预算批复783.17万元,年中调整3110.34万元,预算调整率为3110.34万元/783.17万元*100%=397.15%。根据评分标准,扣5分。
(2)预算执行率(指标分值5分,评价得分4分)
教育局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预算3,893.51万元,决算4,468.22万元,预算执行率为4,468.22万元/3,893.51万元*100%= 114.76%。根据评分标准,扣1分。
(3)“三公经费”控制率(指标分值5分,评价得分5分)
教育局2021年度“三公经费”预算4.00万元(均为公务接待费),决算3.76万元(均为公务接待费),“三公经费”控制率为3.76万元/4.00万元*100%=94.00%。根据评分标准,不予扣分。
2.预算管理(指标分值15分,评价得分10.5分)
(1)管理制度健全性(指标分值3分,评价得分3分)
教育局已制定预算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收入管理制度、支出管理制度、票据管理制度等财务、业务管理制度,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根据评分标准,不予扣分。
(2)资金使用合规性(指标分值5分,评价得分5分)
教育局资金使用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支出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已使用的资金未发现存在截留、虚列支出等情况,支出依据充分、附件合规、手续完整。根据评分标准,不予扣分。
(3)预决算信息公开性和完善性(指标分值3分,评价得分2.5分)
教育局预决算信息公开不准确。根据评分标准,扣0.5分。
(4)政府采购执行率(指标分值4分,评价得分0分)
教育局2021年度政府采购预算38.50万元,实际政府采购26.60万元,政府采购执行率为26.60万元/38.50万元*100%=69.09%。根据评分标准,扣4分。
3.资产管理(指标分值10分,评价得分8分)
(1)管理制度健全性(指标分值2分,评价得分1分)
教育局已制定相应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但未实行贴标管理,未明确固定资产管理责任人。根据评分标准,扣1分。
(2)资产管理安全性(指标分值5分,评价得分4分)
教育局资产保存完整、配置合理,资产处置规范,但往来款项未及时清理。根据评分标准,扣1分。
(3)固定资产利用率(指标分值3分,评价得分3分)
教育局2021年年末固定资产原值722.77万元,实际在用固定资产722.77万元,固定资产利用率为722.77万元/722.77万元*100%=100%。根据评分标准,不扣分。
(三)产出(指标分值25分,评价得分25分)
1.职责履行(指标分值25分,评价得分25分)
(1)实际完成率(指标分值7分,评价得分7分)
教育局按照2021年年初工作计划,保质保量的完成了工作任务,根据评分标准,不予扣分。
(2)完成及时率(指标分值5分,评价得分5分)
教育局按照年初工作计划确定的时限完成了计划安排的工作任务,根据评分标准,不予扣分。
(3)质量达标率(指标分值7分,评价得分7分)
教育局2021年质量达标实际工作数与计划工作数一致,工作质量达标率为100%,根据评分标准,不予扣分。
(4)重点工作办结率(指标分值6分,评价得分6分)
结合教育局实际情况考虑,此评分标准不适用,按满分计算。
(四)效果(指标分值20分,评价得分19分)
1.履职效益(指标分值20分,评价得分19分)
(1)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指标分值15分,评价得分14分)
教育局根据部门实际并结合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设立,但未细化为相应的个性化指标。根据评分标准,扣1分。
(2)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分值5分,评价得分5分)
评价小组设置了问卷星满意度调查,有效问卷101份,满意度96.67%,调查结果满意度较好。根据评分标准,不予扣分。
六、绩效情况
总体上教育局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成效较为明显,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教育改革创新取得新成果
一是推进德育评价先行先试。坚持德育为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创建“家、校、社”三维评价新模式,构建家庭、学校、社会共同育人格局。该项工作被列为2021年度湖南省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项目。
二是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把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作为教育强县的基础性、先导性、全局性工程。通过构建创新型“网络联校+网络教研”联盟体系,促进了城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2021年被评为永州市教育信息化工作先进单位,获评“湖南省教育信息化融合应用实验区”、“湘教通”创新应用唯一试点县。网络联校建设与应用入选《2021年湖南省基础教育信息化应用优秀案例》,并推向全国参展。
三是推进乡村小规模学校优化提质内涵式发展。探索乡村小规模学校优化提质入选2021年度湖南十大教育新闻,省政府2021年重点工作综合大督查发现的典型经验做法给予表扬(湘政办函〔2021〕114号),大坪塘镇银塘小学被评为第三批“湖南省乡村温馨校园建设典型案例学校”。
(二)教育教学质量取得新突破
2021年高考全县本科上线人数达893人,上线率41.08%,考入211、985学校学生29人,1人被空军航空大学录取;2021年秋季普职招生完成考核目标,超过省定标准2.3个百分点;多名学生在2021年度湖南省职业院校技能竞赛中获奖;全市特殊教育师德师风知识抢答赛县特殊教育学校获比赛一等奖。
(三)“双减”工作取得新气象
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覆盖率100%,利用课后服务时间开展课外活动被新华社宣传推介;芙蓉学校的剪纸艺术工作坊、莲花学校传统舞龙、思源实验学校的围棋社团等都在省市级以上媒体报道;龙泉四小被评为2021年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新田县现共有7所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新隆中心小学的啦啦操、洞心中心小学书法社团活动在湖南省第六届中学生班级合唱比赛中获得优秀组织奖;新田一中郑驰宇同学在全国第十四届学生运动会上获得高中男子组400米冠军;新田一中、新田二中学生代表永州市参加省“三独”比赛,分别荣获独唱、独舞省二等奖;全县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从原来的38所压减到现在的7所,压减率81.58%。
(四)师资队伍建设取得提升
一是2021年全县共补充教师230人;推进“县管校聘”改革,暑期教师交流轮岗300余人;农村教学点全部安排公办教师任教,推动县域内师资均衡配置。
二是开展各级各类教师培训,完成省市培训1891人次,县级培训13321人次;组织开展各类教师竞赛活动,促进了教师的教学水平、教学研究氛围;在全市实验教学创新优秀论文评选和教育教学信息化作品征集活动中均被评为优秀组织奖;超额完成2021年“基础教育精品课”活动晒课任务,多名教师课例荣获省级优课并推向国家级评选,瑞华实验学校、枧头学校获得永州市2021年“基础教育精品课”活动优秀组织奖。
三是在足额保障教师工资的基础上,保障人才津贴、乡镇津贴、差异化补贴的落实,解决农村学校教师周转宿舍问题,实施“五小工程”。开展了“三名工程”和优秀教育工作者的评选表彰及教师节走访活动,向教育系统34名贫困在职在岗教师,发放资助金37万元。
(五)民生工程取得成效
一是教育资助全覆盖。2021年发放各级各类学校教育资助金2469.19万余元,资助学生34855人次。全年通过教育基金会统筹社会力量,开展了对贫困生、孤儿、“留守儿童”、贫困大学新生的帮扶活动,资助各类学生1265人,发放资助金223.6万元。
二是推进城区学位建设。投入资金3000余万元,建成了职业中专光大实训楼、二中综合楼、双碧小学综合楼,新增学位3000余个。完成780个公办幼儿园学位的建设任务,完成率100%,全县公办幼儿园占比由2019年的37.7%提升至2021年的59.35%,排全市第一。
三是推进乡村寄宿制学校建设步伐。投入资金1639万元,推进金陵中学、骥村中学、枧头学校、田家学校,新隆中学、毛里小学等6所乡镇寄宿制学校达标建设。
四是启动教育强国项目建设。投入3343万元,启动8个教育强国项目建设,茂家学校、骥村中学、田家学校运动场等建设项目已完工。
(六)校园安全工作展现新作为
强化学校常态化疫情防控,完成3-17周岁人群新冠疫苗接种工作,落实落细疫情信息摸排等工作,筑牢疫情防控屏障;加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各学校均设立心理辅导室,配备专(兼)职心理辅导教师;落实校园安全风险防控责任,加强校园安防设施“四项”建设,防溺水工作的暑期托管服务在央视新闻频道播出,湖南省《要情汇报》第6期(2021年7月26日)刊发新田教育防溺水工作经验,防溺水工作在全市校园安全工作会议上作典型发言。
七、主要存在的问题
教育局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在取得一定成绩的同时,资金及项目在管理和绩效等方面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绩效目标管理不规范
部门整体支出的绩效目标管理不规范。年初预算编制中,未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工作任务,绩效目标也未通过清晰、可衡量的产出和效益指标值予以体现。
(二)业务管理不规范
采购程序不规范,先采购再走电子卖场采购流程。如:2021年2月21号凭证,支付新田县冠宇文具店2020年6月至2021年1月期间的办公用品费用0.21万元,2021年2月1日走电子卖场流程。
(三)资产管理不规范
一是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未按相关资产管理要求明确固定资产管理责任人,未对各办公室资产张贴资产名称、数量等关键信息的资产标签。
二是往来款项未及时清理。其他应收款等往来科目存在长期挂账的情况,款项最早可追溯至1998年。
八、有关建议
为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管理,强化部门责任意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改进措施与建议如下:
(一)完善年度绩效目标编制,加强绩效目标管理
在年初预算编制中,加强年度绩效目标编制工作,明确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的绩效目标,绩效目标的设定要依据充分,并符合业绩水平和客观实际情况,同时制定可细化、可量化具体的产出和效果绩效指标,绩效指标的设置不宜过高或过低,在以上年度完成情况为基数的情况下,充分考虑指标完成过程中的各种因素,避免出现指标设置过高无法实现和指标设置过低不符合业绩平均水平的情况,逐步建立起科学合理的指标增长机制,加强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构建一个科学、合理、规范的绩效考核体系,避免目标绩效管理流于形式。
(二)规范政府采购流程
规范采购流程,扭转先办事后走流程的习惯。对于长期合作单位,建议先走采购流程签订单价合同,再根据实际工作量进行结算,以免造成来不及走流程的被动情况。
(三)加强资产的精细化管理,提升资产管理水平
一是加强对资产的精细化管理,明确固定资产相关职能管理部门和使用部门,建立和健全固定资产的采购、日常管理、维护、报废等相关制度和审批流程,按固定资产明细及分类建立资产明细台账,设置固定资产登记簿和固定资产卡片。同时对实物资产定期进行清查、盘点,做到账、卡、物相符,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对达到报废和毁损状态的固定资产,应向主管部门或财政部门报告并履行审批手续,及时进行账务处理,未经批准的资产不得随意处置,从而达到提升资产管理水平的目的。
二是加强对往来款项的管理,严格控制规模,核实形成原因,分清职责,依法依规及时清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