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11280016/2022-23387 | 分类: | |
发文机关: | 新田县财政局 | 发文日期: | |
名称: | |||
文号 : |
新田县
2021年度城乡客运一体化专项资金
绩效评价报告
湘正德专字[2022]第1111号
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19〕10号)等文件要求,湖南正德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受新田县财政局委托,于2022年12月6日至12月14日对新田县交通运输局(以下简称“交通局”)2021年度城乡客运一体化专项资金开展绩效评价工作,现将绩效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专项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专项背景概况
按照《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公布全省农村客运改革(城乡客运一体化)第二批创建县市区的通知》(湘交运输〔2020〕81号)的安排,新田县被列为全省城乡客运一体化示范县第二批创建县,省交通运输厅按照1,200.00万元/个、1,000.00万元/个的标准给予第二批省示范县资金奖补(主要用于主体公司车辆收购,兼顾站场建设等方面)。2020年4月《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9年度第二批油补省统筹资金的通知》(湘财预〔2020〕55号)下达城乡客运一体化第二批试点县奖补资金1,200.00万元。2021年6月,新田县委常委会会议(〔2021〕第15次)同意了《新田县创建“城乡客运一体化”示范县实施方案》,并同意将城乡客运一体化省级奖补资金1,200.00万元中的840.00万元用于经营主体公司车辆整合补贴,360.00万元用于站场建设。
(二)项目实施情况
根据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规范全省农村客运改革(城乡客运一体化示范县创建)工作的通知》(湘交运输规〔2020〕14号)文件要求和《新田县创建“城乡客运一体化”示范县实施方案》的工作安排,新田县城乡客运一体化项目以“集约经营、统筹规划、乡村全通、价格惠民”为原则,分五步逐一推进:前期基础性工作→农村班线客运车整合→试运营→完善提质→备检验收,目前已进入第五备检验收阶段。
新田县交通局通过招标方式确定了城乡客运一体化主体运营公司为湖南省永州汽车运输总公司(以下简称“永汽公司”),并于2021年12月26日与永汽公司签订了特许经营权协议(简称“协议”),协议约定县域内原58台公交车和124台农村客运车辆及经营权由永汽公司进行整合,实现一县一公司,整合后永汽公司作为新田县城乡客运一体化唯一的道路旅客运输企业,享有新田从事城乡客运道路旅客运输及相关业务,以获取合法利润。此次授予期限从2021年12月26日起至2029年12月25日止。
(三)专项资金拨付情况
新田县城乡客运一体化项目指标金额1,200.00万元(湘财预〔2020〕55号)。2021年12月收到下达指标240.00万元,2022年1-9月共收到下达指标630.00万元,合计870.00万元,资金到位率71.02%。
(四)专项资金执行情况
截至评价基准日(2022年12月6日),新田县城乡客运一体化项目专项资金累计支出808.00万元,资金执行率为92.87%。其中:支付湖南新财苑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城乡客运一体化车辆评估费18.00万元;拨付永汽公司城乡客运一体化车辆收购及站场建设补贴款合计790.00万元(应拨付永汽公司840.00万元,按协议约定扣留履约保证金50.00万元后,实际已拨付790.00万元)。支出明细见下表:
金额单位:万元
支付日期 |
会计凭证号 |
金额 |
支出内容 |
收款单位 |
2022/03/02 |
记账-0008 |
18.00 |
车辆评估费 |
湖南新财苑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2021/12/10 |
记账-0029 |
240.00 |
车辆收购及战场建设补贴款 |
永汽公司 |
2022/04/20 |
记账-0006 |
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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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29 |
记账-0031 |
3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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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0/19 |
记账-0028 |
7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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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9/27 |
记账-0032 |
7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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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80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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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按照新田县财政局委托要求,湖南正德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派出现场评价工作组于2022年12月6日至12月14日对新田县交通局2021年度城乡客运一体化专项资金实施绩效评价,评价项目资金为1,200.00万元。
三、综合评价结论及指标分析
根据《2021年度城乡客运一体化专项资金绩效评价评分表》,我们通过定量和定性分析, 2021年度新田县城乡客运一体化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得分为92.49分(详见附件2),评价等级为“优”。其中项目决策总分16分,评价得分16分,无扣分项目;项目过程总分26分,评价得分19分,扣分主要原因有预算资金到位率为71.02%扣2分,预算执行率92.87%扣2分,存在付款依据不充分的情况扣2分,项目支出资料不齐全扣1分;项目产出总分28分,评价得分28分,无扣分项目;项目效益总分30分,评价得分29.49分,扣分主要原因为满意度扣0.51分。
四、专项资金主要绩效
(一)完善了规划发展
2021年7月新田县交通局按照总体要求,聘请湖南现代城市建设发展研究中心共同编制了《新田县城乡客运一体化发展规划》(2021-2035),对全县客运优化线路布局,科学设置站场,合理安排运力,完善基础配套等方面进行了统筹规划。
(二)整合了城乡客运市场资源
2021年12月1日至12月10日全面完成了新田县城区公交5条线路、两家公司、58台公交车,农村客运7家公司、17条线路、124台农客班车的整合任务,彰显了“新田速度”。创下了全省车辆整合工作用时最短(10天)、一次性整合率最高100%完成、零投诉、零上访的好成绩,经验做法得到了省、市肯定并作为典型推介。
(三)推广了新能源公交车
新田县交通局出台措施将收购的使用年限较长或车辆性能状况较差的106台客车(含43台公交车)全部淘汰并更换为新能源客车。主体运营公司(永汽公司)按照县政府的要求投资3,000.00万余元新购置纯电能源客车65台(其中城区公交车25台、城镇二级线路客运车40台)。现运营的80台公交客运车(其中公交40台、农客40台)已全部为新能源客车。
(四)农村客运票价大幅下降
按照群众得实惠、运营可持续、财政可承担的大前提下,目前县城至各乡镇客运票价全部实施为区间票价,相比创建前票价全部减幅达30%以上。城区公交车在提升服务质量基础上拟将票价提升至2元,60岁以上老年人凭IC卡和身份证免费乘车,该刷卡系统永汽公司已安装完毕,调试后投入使用。
(五)城镇村班车全通
全县已开通城镇二级线路18条、农村赶集班车26条,覆盖所有行政村,沿途候车站牌已制作安装完毕,同时站点、班次、票价、监督电话在新田发布网站予以公布,发班定时定点定线,显著节约了候车时间,群众满意度大幅提升。
(六)基础设施得到明显提升
一是整合并完善了城区客运站场,取消了西门桥停车场、城南综合大市场停车场、老药材公司停车场、城东供销社停车场,新、改建城区农客停车场两个,即新田汽车站(北部乡镇线路收发班站场)、南门桥停车场(南部乡镇线路收发班站场),并新建充电场两处,双车充电桩17台;二是完成农村公路提质改造16条,32公里,实施安保工程190处,建设村级招呼站297个。
五、存在的问题
(一)协议签订不及时
新田县城乡客运一体化特许经营权采购项目中标结果于2021年8月11日公示,新田县交通局与永汽公司于2021年12月26日才签定特许经营权协议,协议签订不及时。
(二)采购程序不规范
2021年9月13日,新田县交通局与湖南新财苑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就新田县城乡客运一体化改革所涉及的农村客运车辆和公交车辆现值评估事项签订了资产评估委托合同,合同金额18.00万元。该政府采购未走电子卖场程序,采购程序不规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六条:“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在相关通知公示后,应及时与中标人或第三方签订合同及相关协议。
湘财购〔2019〕27号规定湖南省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采购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的货物、服务和工程,原则上应通过电子卖场进行。各部门及机关应严格遵守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提高专项资金支出透明度,加强对各项采购支出程序的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