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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新田政府网 发文日期: 2018-03-26
名称: 新田县关于2017年度审计工作报告指出问题的纠正情况和处理结果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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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田县关于2017年度审计工作报告指出问题的纠正情况和处理结果的报告
  • 2018-03-26 11:47
  • 来源: 新田政府网
  • 发布机构:新田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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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度审计工作报告指出问题的

纠正情况和处理结果的报告

——2017年1130日在新田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次会议上

县审计局局长  宋文斌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会议报告2017年度审计工作报告指出问题的纠正情况和处理结果,请予审议。

2017年8月,在新田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上向县人大常委会作了《关于2016年县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关于2016年度审计工作报告指出问题的纠正情况和处理结果的报告》,本次会议就《关于2016年县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县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等先后数次就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批示;县审计局既下达了整改督促函,并多次对各责任部门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了督查;县审计局于今年11月22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再次召开专题会议,就抓整改落实进行工作部署,要求项目主审督促被审计单位主要领导就审计查出的问题的整改情况抓好落实,项目主审对整改情况的真实性负责并签字背书。截止2017年11月底,审计报告中指出的问题大部分已得到整改,因客观情况或体制机制原因形成的问题正在进行整改。现将具体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报告期间审计项目实施完成情况

2016年10月至2017年9月,共实施完成审计项目115个,其中:同级财政预算及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审计4个、财政财务收支审计3个、经济责任审计12个、省市审计项目2个、固定资产投资审计94个。审计金额536066.05万元,审计发现问题91条,提出建议70条。

二、报告期间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一)同级财政预算及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审计

审计局于2017年3月起实施了新田县2016年同级财政预算执行审计,同时对县农业委、县民政局、石羊镇政府等3个部门(单位)进行了延伸审计。审计金额58008.15万元审计发现问题25条,提出审计建议16条。

从审计结果看,超预算使用财政资金、挤占专项资金、少缴预算收入和虚增财政收入支出问题较突出,预算编制不够细化,在科学化和合理性上仍待加强。

截止2017年11月28日,上述问题相关责任单位大部分已整改到位,其中挤占的专项资金322.52万元归还原渠道,少缴预算收入639.46万元已足额上缴县财政。

(二)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审计

2016年10月至2017年9月,审计局对县工业园管理委员会2010年6月至2016年8月新田县人民医院2015年度县方达实业有限总公司2013年至2016年度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金额15427.85万元,审计发现问题21条,提出审计建议14条。

从审计结果看,用不合规发票报销费用、账务处理不当问题仍然是财务收支审计中普遍性问题,违规采购、白条支付现象时仍发生,各单位会计基础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

截止2017年11月28日,上述问题部分已补办手续整改完成,无法补办手续的,整改责任单位已修订了内部管理,明确以后严格按规章制度执行。

(三)经济责任审计

2016年10月至2017年9月,县审计局直接实施经济责任审计项目12个,涉及被审计领导12人。包括:县房产局局长谢贤文、县自来水公司经理乐荣力、县妇联主席雷明秀、县公路局局长李全富、县住建局局长陈明生、县交警大队大队长唐道山、县交通局局长宋桂雄、县水利局局长肖辉、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局局长郑玉兰、县信访局局长郑新万、县移民局局长章尚辉、县爱卫办主任侯小红。审计金额417930.05万元,审计发现问题45条,提出审计建议40条。

从审计结果看,各审计对象在任职期间内,能尽责履职,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建立健全了单位内部管理制度,财政财务收支基本符合国家有关预算和财经法律法规的规定,国有资产普遍实现了保值增值目标,重大事项能够经过民主决策,审计没发现个人的经济问题。同时,经审计公告、干部座谈和设立群众举报箱和举报电话,审计组也没有收到反映相关被审计领导的直接违纪违规的情况反映。但在财务管理方面存在一些问题,有些问题还带有普遍性,主要有以下方面的问题:违规接待,违规发放补助、津贴,支付外单位费用,用不合规发票报账,违反政府采购规定,违规收费,违规购烟酒、礼品等问题。对于存在的问题,有审计对象执行财政纪律不严的原因,也有预算细化不到位的因素。

对于存在的问题,县审计局已督促相关单位进行整改,有个别问题因体制机制方面的原因不能整改到位外,其他问题已整改到位。

(四)省市审计项目

1.2016年底至2017年2月初,永州市审计局按照统一、交叉的审计方式对我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进行了审计。

保障性安居工程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19户不符合条件对象违规享受保障待遇;应收未收廉租房租金收入8409元。

对于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审计发现的问题,市审计局下达了审计结论和审计督促整改函,要求县政府每月20日按整改进度报告整改情况,同时新田县政府责成相关部门进行了整改,并通过省、市审计、住房保障等有关部门的多次问题整改情况抽查,现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

2.2016年11月至2017年1月,湖南省审计厅对我县2016年精准扶贫政策措施落实及扶贫资金分配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对新田县人民政府所属发改、财政、扶贫、农业、林业、水利、住建、国土资源、教育、民政、交通、卫计、人社、残联等有关部门进行了审计或审计调查,延伸调查2个金融机构,并调查走访了门楼下乡、金盆镇、枧头镇、金陵镇、龙泉镇所属的9个村民委员会、68户建档立卡贫困户。

审计发现我县在扶贫政策落实和扶贫资金分配管理使用中还存在建档立卡贫困户不精准、扶贫资金违规用于非扶贫领域、项目申报审核把关不严造成损失、已完工项目再次申报获取财政扶贫资金、委托扶贫项目没有达到预期和工程项目未按规定招投标等方面的问题。

对于存在的问题均做出了相关的处理决定,对有关责任人员等进行了诫勉谈话、追责或移送等处理处罚,并追回了违纪资金,相关部门对存在的问题均做了相应的整改,现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审计整改情况及时上报了省审计厅,并得到了认可。

(五)医保基金审计及其他审计调查

2016年,县审计局根据上级审计机关的安排对我县的2015年至2016年上半年的医保基金、2015年度培训资金、2014年至2015年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建设项目资金等3项资金进行了审计或审计调查。

经审计,发现存在医保经办机构拖欠定点机构医疗结算款、重复参保、参保人员身份信息错误等问题,对于存在的问题,已责成相关单位整改,现已整改到位。审计整改情况及时上报了市审计局,并得到了认可。

(六)政府投资审计项目

2016年10月至2017年9月,县审计局共完成基建投资审计94个,送审金额44700元,审计认定的造价金额4.01亿元,核减金额4646万元,审计平均核减率10.39%,有效地节约了政府投资资金。

在审计过程中,对于发现资料不完整、基建手续不全等问题,已责令相关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及时整改。

三、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过程中存在的不足

一是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建议重视不够。审计建议是审计人员根据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有针对性提出的改进工作的措施及办法。从整改反馈情况看,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建议采纳情况不理想,能采取改进措施的极少。

二是审计力量薄弱制约整改督促力度。报告期间,审计业务量大,中心工作多,但人员少,力量薄弱。对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督促,在时间上得不到充分保障,审计整改是否完全到位还需进一步督促核实。

三是部分问题因体制机制原因整改难度大。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一些事项有的涉及体制机制问题,从采取整改措施到产生实际效果,需要一定的时间周期,整改效果目前尚难以及时显现。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由于县委、县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县人大的大力支持,借助今年省审计厅组织开展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有利时机,2017年度审计工作报告指出问题的整改落实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县审计局对各单位的督查和财务检查的结果表明,各单位对落实整改意见较为重视,整改措施较为有力,效果较为明显。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不断强化科学审计理念,创新审计方法,提高审计监督能力和服务国家治理水平;对于审计发现的问题的整改情况及时汇报,积极争取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大力支持,确保审计发现的问题的整改工作落到实处,为我县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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