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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311280016/2023-23881 分类:  
发文机关: 新田县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23-05-11
名称: 新田县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公示
文号 :    
新田县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公示
  • 2023-05-11 16:53
  • 来源: 永州市生态环境局新田分局
  • 发布机构:新田县人民政府
  • 【字体:   

责任单位:(盖章)永州市生态环境局新田分局       申请时间: 2023年5月11日     

反馈问题

园区环境保护水平较低。湖南省产业园区普遍存在规划环评执行不严、园区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运行管理不到位、园区企业环境违法现象时有发生等问题。全省144家省级及以上产业园区规划环评执行情况不完善,应开展跟踪评价的52家产业园区中,有8家未完成跟踪评价,占比15.4%。2019年以来,全省十余家产业园区因环境问题被省级及以上生态环境部门挂牌督办

整改目标

完成产业开发区规划环评跟踪评价,园区环境保护水平有效提升

整改时限

2023年831日

整改完成情况

1、加强园区规划环评及跟踪评价,已完成。2008年11月6日,湖南省生态环境厅以《关于湖南省永州市新田工业园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湘环评(2008)180号)通过了湖南省永州市新田工业园规划环评的审查2021年9月1日,湖南省生态环境厅以《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新田工业集中区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工作意见的函》(湘环评函[2021]22号)通过了园区跟踪评价的审查2、严厉打击园区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已完成。制定了夏季攻势、污染防治攻坚战、隐患排查、危险废物大排查等工作实施方案,并先后开展了管辖范围内企业的环保专项检查、危废固废规范化管理排查、蓝天保卫战检查等工作。通过专项执法,共检查企业162家次,立案6起,其中行政处罚3家,处罚金额15万元;轻微违法行为免于处罚2起行政拘留1起。3、建立健全园区环境保护责任机制,已完成。新田产业开发区成立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坚决落实企业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深入推进园区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借助第三方治理单位的技术力量,建立了产业园区企业环境保护信息台账、园区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制定了系列环境管理制度,抓好园区生态环境问题整治工作4、强化园区基础设施建设运行管理,已完成。新田产业开发区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园区雨污管网已于2017年12月底建设完成雨污水管网均沿园区道路铺设目前新田产业开发区生产生活废水均依托新田县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园区配套污水处理厂位于新田县龙泉镇陶宝村已完成各项前期报批报建工作,目前正有条不紊地建设,计划于2023年底投入使用;2021年9月已完成环境网格化监测微型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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