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首页 > 政务公开 > 通知公告
分享到:
索引号: 4311280016/2023-25100 分类:  
发文机关: 新田县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23-08-09
名称: 关于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指出问题的整改情况报告
文号 :    
关于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指出问题的整改情况报告
  • 2023-08-09 08:43
  • 来源: 永州市生态环境局新田分局
  • 发布机构:新田县人民政府
  • 【字体:   

2022年10月30日,我县接到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指出“强化基层监管执法,持续提升环境监测、信息化监管、应急处置等治理能力,尤其要压实广大农村地区生态环境保护监管执法责任,进一步明确赋权事项、执法权限,强化资源配置,打通农村监管执法“最后一公里”等问题,我县高度重视,要求相关单位对指出的问题逐一进行了整改,目前该问题已办结,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指出问题

强化基层监管执法,持续提升环境监测、信息化监管、应急处置等治理能力,尤其要压实广大农村地区生态环境保护监管执法责任,进一步明确赋权事项、执法权限,强化资源配置,打通农村监管执法“最后一公里”。全省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情况已列入省人大常委会重点调研项目,有关意见建议要认真研究落实。生态环境监测工作需要夯实基础。基层监测能力薄弱,地方政府对监测站重视不够,投入、支持不够,大量监测任务委托第三方,影响了执法监测和应急监测工作的开展。监管执法需进一步加强。县(市区)生环委协调统筹作用发挥作不明显,基层监管执法短板比较突出,垂改后如何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提升工作效能,还需要继续探索和研究;乡镇在生态环保方面的执法权限、执法资源配置等方面都存在问题,“看得到的管不着,管得着的看不到”,环保执法几乎是“空白地带”,广大农村地区生态环境保护监管执法的“最后一公里”还没有打通。部门之间职责边界没有完全厘清,协调不畅;农业、林业等部门行政执法力量有所削弱,各市州人民政府监管执法工作比较被动。

二、整改措施

1、全面推动执法机构规范化建设。强化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机构执法职能,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伍规范建设;

2、坚持“全年、全员、全过程”执法大练兵。进一步突出实训、实战、实效,稳步提升生态环境执法队伍依法行政能力水平。

3、争取环境监测机构在技术层面和运行保障方面上的经费;加强县级生态环境监测业务用房、仪器设备等运行基础保障;强化人员队伍建设,加大人员综合培训,提升人员专业技能,确保具备开展辖区内执法监测与应急监测的能力。

4、健全各县市区环境监测站应急监测组织体系,强化应急监测日常管理和工作保障,确保有序有效地组织应急监测行动。

5、充分发挥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职能,加强统筹协调、指导调度和督查督办,督促相关部门和各级党委政府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三管三必须”要求。

6.继续开展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加强考核结果运用,纳入绩效考核。

7.指导县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向乡镇委托部分林业行政执法权。

8.进一步提升林业行政执法人员执法水平。

9.开展林业行政处罚案卷评查。

三、整改落实情况

(一)全面推动执法机构规范化建设。强化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机构执法职能,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伍规范建设。我县生态环境执法部门严格按照《关于开展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规范化单位建设方案的通知》的通知,制定了《新田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规范化单位建设方案(2022-2025)》,并依照方案开展了相关规范化建设工作。

1、规范机构职能进一步完善落实生态环境执法综合执法改革,完成了职能职责和人员划转。

2、强化装备能力。一是按照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装备配备标准化建设指导标准( 2020年版)》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装备标准化建设配备方案2023年投入26.2万元配备移动执法包现场执法记录仪个人防护包等个人移动执法装备和快检试剂包、气体流量计、测距仪等现场执法辅助设备及环境监测设备。二是由市局统一采购执法制式服装,完成统一着装。

3、加快信息化建设。完成了移动执法系统的建设和应用的全覆盖,实现了移动执法终端使用率100%,现场检查信息上传率100%,案件录入率100%。全年以月为单位,每月上报至部执法监管平台的有效检查记录数均达到了30条,活跃率均达到100%。

4、规范队伍管理。一是严格规范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有序组织执法证件换发。我县在编在岗执法人员实现了全员持证,且在22年11月及时进行了换证。二是积极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业务培训,强化业务水平。

5、规范执法行为。一是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和执行重大法制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严格落实“三项制度”,印发了永州市生态环境局新田分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对立案、查处、送达等环节的文字和音像记录,事前事中事后公示以及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作出了具体详细规定。二是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深入开展“送法入企”活动。在日常执法检查过程中同时开展“送法入企”活动,将新的要求及时传达给企业,便于企业掌握最新动态,及时办理相关环保手续,减少违法行为,经常组织企业进行相关法律法规学习。

(二)坚持“全年、全员、全过程”执法大练兵。进一步突出实训、实战、实效,稳步提升生态环境执法队伍依法行政能力水平。根据《2023年永州市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活动实施方案》,制定了《2023年新田县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活动实施方案》,按照方案要求进行“全年、全员、全过程”执法大练兵。

1、结合日常执法检查工作,将“利剑”行动与污染防治攻坚战紧密结合,创新执法方式。一是联合新田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开展“道路扬尘整治、餐饮油烟整治、烟花爆竹整治、露天焚烧整治”四大整治行动。二是联合检察院、森林公安分局,开展了全县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专项整治行动专项检查。三是与宁远两地联合执法阻断跨县界养殖污染。

2、加强违法案件查办,落实依法行政。2023年上半年我局立案查处环境违法行为15起,行政处罚案件13起,处罚金额37.2万元,责令停产整治1起,开展“两打”专项行动,协同公安部门查处涉危险废物案件1起,并对涉案当事人进行了行政拘留,形成了强有力的震慑作用,让企业和个人明白不应心存侥幸心理,如若触碰法律红线必将受到严惩。同时每月向市局报送典型执法案例。

3、积极参与 “双随机”抽查工作。2023年纳入企业数140家,入库执法人员6人,制定抽查任务数6项,截至目前“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企业47家,发现问题企业3家。

4、规范环境执法案卷整理,严格执法程序一是根据市局案卷评查发现问题,立即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聘请专业律师进行全过程指导、培训,以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和整体素质,严格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过程。二是落实案卷归档专人负责制,加强档案工作队伍建设,规范案卷整理工作。

5、统一配备了执法服装,并组织了队列训练,大队在编在岗人员中80%以上为生态环境保护专业人员,实现了队伍专业化。

6、积极参加省市交叉检查,加强实战练兵。派李志同志参加2023年第一轮全市生态环境保护交叉执法监督帮扶,提升实战能力。

(三)争取环境监测机构在技术层面和运行保障方面上的经费;加强县级生态环境监测业务用房、仪器设备等运行基础保障;强化人员队伍建设,加大人员综合培训,提升人员专业技能,确保具备开展辖区内执法监测与应急监测的能力;

(四)健全各县市区环境监测站应急监测组织体系,强化应急监测日常管理和工作保障,确保有序有效地组织应急监测行动。

1、制定方案,明确目标。严格按照湖南省生态环境厅《湖南省县区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监测能力建设考核细则》(湘环办[2022]152号)及永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切实加强县级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能力建设的通知》(永环办[2023]14号)文件中关于丙级站建设要求,结合目前永州市新田生态环境监测站实际情况,制定《永州市新田生态环境监测能力提升方案》,针对人员、设备、经费等方面的不足,分年度、分阶段扎实推进监测能力建设,争取在2025年达到丙级站建设目标。 

2、加大投入,夯实基础。近几年,我县高度重视监测能力建设,争取资金加大投入,不断夯实监测基础。2019对新实验室(约700平方米)投入94万元按照标准化实验室进行装修,2020年初装修完成并进行实验室整体搬迁,实验室面积满足需求(丙级站要求实验室300平方米以上)。2022年以来争取资金约13万元购买水质快速检测仪现场五参数检测仪、电子天平等急需的实验室仪器设备,2023年对照丙级站建设要求向政府提交了《关于拨付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工作经费的请示》,目前已同意从项目资金拨付26.2万元购买环境监测仪器设备,剩余部分经费还在审核中。

3、强化培训,提升素质。永州市新田生态环境监测站现共有人员6人,均为环境类和化学类本科学历。全部为技术人员,其中工程师4名、助理工程师1名、技术人员1名。为不断提升人员素质,站里高度重视人员培训,除站内开展多期体系文件及监测业务培训外,积极参加省、市组织的监测技术大比武活动和线上监测培训,2022共计参加线上培训20期,2023年2月组建两个队伍到长沙参加湖南省第十六届生态环境监测技术大比武决赛;2023年5月参加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组织的自行监测管理技术培训班。通过各类线上和线下培训,参与专业技术大比武等活动,专业技术不断提高,整体素质得到较大提升,人均持证上岗率80%以上

4、足额拨付,保障运转。随着环保垂改,事权财权划分,监测人员工作经费均由市财政保障,近两年市财政均足额拨付人员经费,有效保障了平时监测工作的运转。另外县里每年均足额保障拨付第三方委托检测工作经费,确保繁重的环境质量监测(空气、地表水、噪声、农村环境质量等)和执法监测任务顺利开展

(五)充分发挥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职能,加强统筹协调、指导调度和督查督办,督促相关部门和各级党委政府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三管三必须”要求。县生环委办、县环保督察办污染防治办合署办公,对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统一部署、统一安排、统一协调、统一推进。充分发挥县生环委办、县环保督察办综合协调、督察督办的效能,督促职能部门履行环保职责,指导职能部门改进工作方法,凝聚强大合力助推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今年来,以县生环委红头发文6份,以县生环委办红头发文52份,针对生态环境问题下发交办函78份,印发督查通报4期。

(六)继续开展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加强考核结果运用,纳入绩效考核。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持续开展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并加强考核结果运用,将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纳入对各部门、乡镇(街道)的绩效考核,作为干部提拔晋升、交流进退的重要参考依据,让抓好生态环境保护成为全县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2022年将污染防治攻坚战作为全县重点工作单项考核项,由县生环委办牵头组织对全县13个(乡镇)街道和76个县直单位(包含一类单位19个、二类单位57个)进行了考核,评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优秀乡镇4个、优秀单位15个、优秀个人20人。

    (七)指导县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向乡镇委托部分林业行政执法权。已与13个乡镇、街道签订了行政执法委托书并明确了执法事项。

    (八)进一步提升林业行政执法人员执法水平。

1、加强组织领导,努力提高执法队伍素质。为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成立了林业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执法大队、森林公安局、林政资源、野保站及各林业站负责人为成员,在执法大队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根据政府依法行政工作的统一部署和局党组会议精神,结合林业工作安排,及时制定了林业系统依法行政工作计划,并认真抓好落实。局主要领导认真履行依法行政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定期听取依法行政工作汇报,部署任务,提出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组织开展依法行政协调、指导、检查活动。在局党组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林业依法行政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地不断向前推进。不断完善激励机制,建立、健全执法人员档案资料,将法律知识培训及成绩作为行政执法人员年终考核评优和任职晋升依据之一,激发广大干部职工学法热情,促进林业依法行政队伍素质全面提高。

2、加强人员培训,提升执法人员法律素质认真抓好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工作在积极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法治工作培训的同时在内部多次开展林业相关法律知识培训,并要求所有执法人员均参加执法考试,确保林业执法人员全部具备行政执法资格。

3、创新宣传载体,深入开展群众性普法教育。深入贯彻普法宣传教育规划,大力开展普法宣传教育为提高林业行政执法水平创造良好氛围。在搞好林业系统内部干部职工的法律学习,增强法律素质,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的同时,大力开展林区内群众性普法宣传,创建良好林业法治环境。一是开展法制宣传日活动。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期间,组织林业普法宣传队,深入乡村社区,开展以《森林法》为重点的林业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针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突出宣传。设立法律咨询台解答法律常识,引导公民保护合法权益,帮助解决林业涉法问题。二是开展“法律七进”活动。以“一学三讲”(即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线,以“法律七进”(即法律进机关、进农村、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单位、进旅游区)活动为载体,完善措施,狠抓落实,深入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把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渗透到社会各个层面。三是创新形式广泛宣传。在普法宣传教育中注重运用一定的形式,大造声势,扩大影响,增强社会宣传的广泛性、持续性,如在防火期,给广大市民发手机短信,通过电视台、电台做公益广告,宣传森林防火,保护绿色家园;通过道口张贴提水标语,提醒游客防火安全意识。在打击和处罚森林火灾肇事者、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安全、无证运输木材、非法侵占林地等人员违法行为中,都要进行相关法律的宣传,做到处罚一人一事,教育一村一乡。

4、加强案卷质量评查,促进办案执法水平提高。落实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注重对执法主体合法性,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程序合法,处罚适当等要素的检查,对存在的问题,按照要求整改,案卷质量和执法水平不断提高,几年来没有发生一起因林业行政案件导致的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案件。

5、聘请法律顾问,规范执法程序。常年聘请律师事务所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对林业各项行政案件进行合法性审查把关。对行政决策事项定期跟踪反馈,并适时调整;建立健全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对经确认属严重失误的决策,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行政责任和法律责任。

(九)开展林业行政处罚案卷评查。

根据省林业局《关于开展全省林业系统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县自然资源局迅速组织对2022年按照一般程序实施行政处罚并已办结的案卷进行自查和自评,对自评发现的案卷资料排列顺序不统一、不规范案件证据照片未注明拍摄时间地点人员处罚文书笔录中表述不规范案卷文书中办案人员、时间有冲突处罚文书送达未按规范执行等问题及时进行了整改,对执法案卷通报分析会所通报的问题,备案登记,责令限期自行整改,对有的无法在现有案卷中进行整改的,将采取有效措施,在今后的行政执法工作中杜绝此类问题的再次发生。

四、办结情况

目前,该问题涉及的所有内容已按措施整改到位,达到整改目标,符合销号标准。

相关阅读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链接
各省市政府
市州政府
县区管理区网站
站群导航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 政务邮箱:xtgovment@126.com

主办:新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新田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技术支持:0746-4767803(仅受理网站建设维护相关事宜)
网站标识码:4311280016    湘ICP备10010030号    湘公网安备 43112802000004号

  • 湖南省政府网
  • 永州市人民
    政府网
  • 三湘e监督
  • 监督一点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