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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311280016/2023-25099 分类:  
发文机关: 新田县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23-08-09
名称: 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指出问题整改销号前公示表
文号 :    
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指出问题整改销号前公示表
  • 2023-08-09 08:42
  • 来源: 永州市生态环境局新田分局
  • 发布机构:新田县人民政府
  • 【字体:   

责任单位:(盖章)永州市生态环境局新田分局  申请时间:2023年8月8日

反馈问题

强化基层监管执法,持续提升环境监测、信息化监管、应急处置等治理能力,尤其要压实广大农村地区生态环境保护监管执法责任,进一步明确赋权事项、执法权限,强化资源配置,打通农村监管执法“最后一公里”。全省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情况已列入省人大常委会重点调研项目,有关意见建议要认真研究落实。生态环境监测工作需要夯实基础。基层监测能力薄弱,地方政府对监测站重视不够,投入、支持不够,大量监测任务委托第三方,影响了执法监测和应急监测工作的开展。监管执法需进一步加强。县(市区)生环委协调统筹作用发挥不明显,基层监管执法短板比较突出,垂改后如何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提升工作效能,还需要继续探索和研究;乡镇在生态环保方面的执法权限、执法资源配置等方面都存在问题,“看得到的管不着,管得着的看不到”,环保执法几乎是“空白地带”,广大农村地区生态环境保护监管执法的“最后一公里”还没有打通。部门之间职责边界没有完全厘清,协调不畅;农业、林业等部门行政执法力量有所削弱,各市州人民政府监管执法工作比较被动。

整改措施

1.全面推动执法机构规范化建设。强化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机构执法职能,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伍规范建设。

2.坚持“全年、全员、全过程”执法大练兵。进一步突出实训、实战、实效,稳步提升生态环境执法队伍依法行政能力水平。

3.争取环境监测机构在技术层面和运行保障方面上的经费;加强县级生态环境监测业务用房、仪器设备等运行基础保障;强化人员队伍建设,加大人员综合培训,提升人员专业技能,确保具备开展辖区内执法监测与应急监测的能力。

4.健全环境监测站应急监测组织体系,强化应急监测日常管理和工作保障,确保有序有效地组织应急监测行动。

5.充分发挥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职能,加强统筹协调、指导调度和督查督办,督促相关部门和各级党委政府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三管三必须”要求。

6.继续开展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加强考核结果运用,纳入绩效考核。

7.指导县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向乡镇委托部分林业行政执法权。

8.进一步提升林业行政执法人员执法水平。

9.开展林业行政处罚案卷评查。

整改时限

2023年11月30日

整改完成情况

目前该问题涉及的所有内容已按措施整改到位,具体整改情况见关于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指出问题的整改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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