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11280016/2023-26285 | 分类: | |
发文机关: | 新田县人民政府 | 发文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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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障基金是人民群众的“看病钱”,事关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2023年以来,新田县医疗保障局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打击欺诈骗取医保基金专项整治行动,持续加大打击力度,规范医保基金使用管理,严惩违法违规行为。我局查处了一批违规使用医疗保险基金的典型案件,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形成高压态势,现将查处的三起违规使用医疗保险基金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新田康泰疼痛专科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县医保局在日常检查中发现,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5月31日期间,新田康泰疼痛专科医院存在分解项目收费、未按诊疗规范提供医疗服务等违规使用医保基金问题。根据《湖南省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责令该院将医保基金损失金额12910元退还至医保基金账户,并处医保基金损失金额12910的1倍予以罚款12910元。追回医保基金损失金额及罚款共计25820元,并将相关违法违规问题移交县卫健局、县纪委驻县卫健局纪检组。
二、新田县金盆镇中心卫生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县医保局在日常检查中发现,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5月31日期间,新田县金盆镇中心卫生存在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串换项目收费等违规使用医保基金问题。根据《湖南省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责令该院将医保基金损失金额16209.6元退还至医保基金账户,并处医保基金损失金额16209.6的1倍予以罚款16209.6元。追回医保基金损失金额及罚款共计32419.2元,并将相关违法违规问题移交县卫健局、县纪委驻县卫健局纪检组。
三、新田县新隆镇卫生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县医保局在日常检查中发现,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5月31日期间,新田县新隆镇卫生院存在过度诊疗、串换项目收费等违规使用医保基金问题。根据《湖南省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责令该院将医保基金损失金额10025.2元退还至医保基金账户,并处医保基金损失金额10025.2的1倍予以罚款10025.2元。追回医保基金损失金额及罚款共计20050.4元,并将相关违法违规问题移交县卫健局、县纪委驻县卫健局纪检组。
新田县医疗保障局
2023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