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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311280016/2022-23302 分类:  
发文机关: 新田县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22-10-26
名称: 新田县应急管理局解读 《新田县人民政府2022年封山禁火令》
文号 :    
新田县应急管理局解读 《新田县人民政府2022年封山禁火令》
  • 2022-10-26 10:27
  • 来源: 新田县应急管理局
  • 发布机构:新田县人民政府
  • 【字体: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下发的有关文件要求,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理念,坚决遏制森林草原火灾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护森林草原资源,维护生态安全,现将森林防火高火险期《关于在全县实施封山禁火的通告》的政策解读如下:

一、发布封山令的必要性

当前森林防灭火形势异常严峻。从进入森林特别防护期以来,全县降雨量偏少,风高物燥,干旱、大风等不利天气增多,全县森林火险气象等级持续保持在高位,各地已发生多起森林火灾,森林防灭火形势十分严峻。

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湖南省森林防火若干规定》《湖南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2022年森林防火命令》《湖南省封山禁火令》依法执法的需要。《森林防火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预报有高温、干旱、大风等高火险天气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划定森林高火险区,规定森林高火险期。必要时,在森林高火险期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发布命令,禁止一切野外用火。第五十三条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造成森林火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除依照本条例第四十八条、第四十九条、第五十条、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二条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可以责令责任人补种树木。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十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组织领导应急管理、林业、公安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做好森林火灾的科学预防、扑救和处置工作:……(二)划定森林防火区,规定森林防火期;……”

县级人民政府根据以上法律要求,必须发布相关禁火令。

二、具体条文解读

“禁火时间:2022年10月27日起至12月31日止”符合《森林防火条例》第二十八条“预报有高温、干旱、大风等高火险天气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划定森林高火险区,规定森林高火险期。”的规定。

“禁火范围:全县所有林地及距林地边缘100米范围内” 符合《森林防火条例》第十一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内森林资源分布状况和森林火灾发生规律,将林地及距离林地边缘不少于三十米的范围划定为森林防火区,并根据森林防火需要划定森林高火险区。森林林防火区和森林高火险区的范围应当向社会公布。”的规定。“严禁用火行为”:在封山区域内,严格执行以下8条规定符合《森林防火条例》第二十八条“……必要时,在森林高火险期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发布命令,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对可能引起森林火灾的居民生活用火应当严格管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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