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11280016/2020-18603 | 分类: | |
发文机关: | 新田县人民政府 | 发文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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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省市驻新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和省市政府关于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进一步巩固“互联网+政务服务”成果,我办根据省市审改办文件要求对县级行政许可事项、公共服务事项、权责清单进行了清理规范。经我办反复核实并上报有关部门审批,结合我县实际,形成了现有的《新田县行政许可事项目录库》(共449项)、《新田县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库》(共259项)和《新田县权责清单目录库》(共4179项)。根据县政府统一部署,现将以上目录库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落实,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权责清单行使职权。严格执行“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依法规范行使法定的权力,并全面履行与权力事项相对应的责任,不得擅自变更权力、变相行使已取消、下放的权力事项,切实维护权责清单的严肃性、规范性和权威性。
二、县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颁布、修订、废止和国务院、省市调整行政审批事项以及部门职能变化情况,及时调整完善县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县政府部门权责清单的调整,由相关部门提出,报县机构编制部门按规定程序办理。
三、各部门要进一步完善权力运行机制。各部门要整合现有电子政务网络资源,抓紧建设行政权力运行平台,推进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内的权力事项和责任事项在平台上运行,大力推进网上办事,优化办事流程,接受社会监督。政府督查部门和机构编制、监察、绩效管理等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切实发挥应有作用。各有关部门要聚焦权力行使易发多发问题的关键环节,适应政府管理从事前审批向事中事后监管方式的转变,强化部门行使权力的事中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健全监管和问责机制,努力推进法治政府、责任政府建设。
附件3: 新田县权责清单目录库(2020版)
新田县人民政府行政审批制度
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