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标题文档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工作动态

县民政局:发挥兜底保障作用 助推精准扶贫工作

日期: 2019-12-26 11:13
【 字号:
打印

今年以来,按照新田县委、县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县民政局充分发挥社会救助在脱贫攻坚中的作用,明确责任,勇于担当,采取四项有效措施,大力实施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工程,切实提高贫困对象的保障水平,有力助推精准扶贫脱贫攻坚。

一是落实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将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按规定程序全部纳入兜底保障范围,做到了应保尽保、应兜尽兜。我县2018年12月底农村低保对象3014户5246人,截至2019年10月,农村低保对象4029户6437人,其中兜底一类903户1780人,兜底二类2102户3487人,比2018年l2月新增低保对象1610户1968人。今年以来,发放农村低保金1460万元。同时,认真检查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对象档案,确保一户一档资料完整。档案资料包括:永州市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对象情况登记手册、申请书、家庭经济状况核查授权委托书、家庭成员及经济状况自觉申报表、家庭成员基本情况及经济状况核查表、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报告、村级评议会议记录和公示及评议成员签到表、困难佐证资料、身份证及户口本复印件等。

二是落实重病、重残对象“单人保”政策。通过加强低保对象信息与建档立卡人口信息衔接,将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中靠家庭供养且无法单独立户的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参照“单人户”形式纳入农村低保范围,确保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今年以来,新增重病、重残低保对象768人。

三是提高农村低保和特困人员标准和救助水平。从2019年7月1日起,全县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至3840/年/人,月人均救助水平提高至235元;全县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基本生活标准提高至7800元/年,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基本生活标准提高至4812元/年,其中在农村敬老院集中供养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基本生活标准提高至7800元/年。

四是聚焦群众关切,持续推进低保专项治理。今年以来,县民政局先后印发了《2019年新田县城乡低保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社会保障兜底“一季一专题”集中治理工作方案》,严肃查处低保经办过程中不担当、不作为、脸难看、事难办问题;严肃查处对低保工作中“四个意识”不强、责任不落实、措施不精准和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严肃查处低保中“漏保”和“收拿卡要”问题;严肃查处近亲属备案制度落实不到位、“人情保”、“关系保”问题,解决困难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李文雄)


关闭本页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无标题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