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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儿申报审批办事指南

日期: 2020-03-11 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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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田县进驻政务服务中心事项办事指南

单位名称(盖章):新田县民政局

项目编码

MZI002

项目名称

孤儿申报审批


项目类型

非行政许可 

承办单位

新田县民政局社会事务股

办件类型

承诺件  

许可对象

个人

许可依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孤儿保障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0〕54号)、《民政部、财政部关于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的通知》(民发〔2010〕161号)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孤儿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11〕21号)

是否收费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许可数量


法定期限

30日内

承诺期限

10个工作日(对符合孤儿认定条件的申请人,10个工作日内批准认定)

许可条件

具有本县范围内城乡常住户口,丧失父母的未滿18周岁的未成年人,或父母双方一方死亡另一方失踪查找不到的未滿18周岁的未成年人。

许可程序

申请→审核→审批→发放

提交材料

(1)公安部门出具的孤儿父母死亡证明,即户籍注销证明。

(2)人民法院出具的孤儿父母宣告死亡或一方失踪的判决书原件。

(3)孤儿的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孤儿监护人身份证、

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孤儿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3张。

(4)孤儿申请书及相关评议审查资料

业务咨询电话

0746-4781172

联系人


宋彬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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