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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311280016/2022-00420 分类:  
发文机关: 新田县农业农村局 发文日期: 2022-02-18
名称: 关于申报新田县生猪产能调控基地的方案
文号 :    
关于申报新田县生猪产能调控基地的方案
  • 2022-02-18 14:55
  • 来源: 新田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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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省市相关要求,按照《新田县生猪产能调控实施方案(暂行)》新农领办发20222号文件精神,设好全县生猪产能调控基地,完成省市下达的生猪产能调控任务,抓实抓好生猪稳产保供工作,不断提升猪肉供应安全保障能力,特制定本方案

    一、申报规模

生猪产能调控基地:国家级设计出栏10000头以上的规模猪场;省级设计出栏5000-9999头的规模猪场;市级设计出栏4000-4999头的规模猪场;县级设计出栏2000-3999头的规模猪场;乡镇级设计出栏500-1999头的规模猪场

    二、申报条件

    1.规模猪场必须在直连直报系统备案,且设计规模达标;

    2.规模猪场有涉养案件、在禁养区、有安全生产事件的不纳入;

    3.规模猪场必须稳定在产;

    4.规模猪场动物防疫、环保等手续齐全的申报优先,没有环保问题和群众投诉的申报优先。

   三、申程序

    1.自愿申报。凡符合申报条件的规模猪场可自愿提出申请,经当地乡镇(街道)政府审核同意盖章后县农业农村局申报生猪产能调控基地

    2.审核纳入。由县农业农村局按照新农领办发20222号文件精神和申报条件要求从自愿申请的规模猪场中,按照养殖规模从大到小的原则,依次遴选76家规模猪场按程序上报市农业农村局。

3.挂牌确定。76家生猪产能调控基地养殖场进行挂牌。

四、申报时间

申报截止时间2022年2月21日,逾期不予受理。

五、其他事项

    1.政策支持。如中央、省、市实行生猪生产支持政策生猪产能调控基地优先享受,原则上按照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乡镇级分类予以扶持。

2.基地调整。每年2月底前根据实际情况,对县生猪产能调控基地进行调整,并重新挂牌。

                        新田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2月18日


生猪产能调控基地申请报告及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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