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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4311280016/2023-00984 | 分类: | |
发文机关: | 新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文日期: | |
名称: | |||
文号 : |
序号 | 报告编号 | 被抽检企业名称 | 不合格产品名称 | 不合格项目 | 核查处置情况 |
1 | No:SP2023070855 | 新田县黄氏食品厂 | 凤尾酥 | 铝的残留量 | 2023年7月11日,深圳三方圆检测监管服务有限公司受本局的委托,委派其工作人员与本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生产经营的食品“凤尾酥”进行抽样检验。2023年8月10日,深圳三方圆检测监管服务有限公司出具了被检食品“凤尾酥”的《检验报告》编号No:SP2023070855,认定当事人生产经营的食品“凤尾酥”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项目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2023年9月12日,当事人收到上述食品不合格的检验报告后及时进行整改。同时对已销售的不合格食品制定了《召回公告》,对上述不合格食品进行召回。2023年9月27日,新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进行立案调查,2023年11月30日,新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当事人送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新市监处罚[2023]124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和《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第十一条第二款第二项、第十三条第二项规定,经本局集体讨论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 1.没收违法所得叁佰叁拾陆元(¥336.00元); 2.罚款人民币肆仟元整(¥4000.00元)。 以上罚没款肆仟叁佰叁拾陆元整(¥4336.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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