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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311280016/2021-00280 分类:  
发文机关: 新田县司法局 发文日期: 2021-08-06
名称: 新田县司法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
文号 :    
新田县司法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
  • 2021-08-06 16:48
  • 来源: 新田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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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田县司法局

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

实施方案

根据《新田县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工作方案新政办发〔20205精神,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依法规范、执法为民、务实高效、改革创新、统筹协调基本原则,着力推进行政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切实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全面提升执法效能,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显著提高行政执法社会满意度。

二、工作任务

(一)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的事前、事中、事后公开机制,通过门户网站和服务窗口等载体,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开有关行政执法信息。

1.强化事前公开。事前公开要全面准确及时主动公开行政执法主体、人员、职责、权限、依据、程序、救济渠道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等信息。根据机构改革、人员调整,重新编制或修订《执法事项清单》《执法人员清单》《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执法服务指南》和《执法流程图》,在新田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并及时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变化情况进行动态调整。

2.规范事中公示。

1)各执法股室要以省厅统一制定的本系统各类行政执法文书为样本,在执法活动中出具执法文书,告知行政相对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权利义务等内容,并做好说明解释工作。

2)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行政执法人员在进行监督检查、调查取证、采取强制措施和强制执行、送达执法文书等执法活动时,必须主动出示人民政府统一印制的执法证件。鼓励在市场巡查、入企检查等执法活动中佩戴执法证件,执法全程公示执法身份。

3)国家规定统一着执法服装、佩戴执法标识的,执法时要按规定着装、佩戴标识。

4)各服务窗口要设置岗位信息公示牌,明示工作人员岗位职责、申请材料示范文本、办理进度查询、咨询服务、投诉举报等信息。

3.加强事后公开。

1)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的执法决定在决定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其他行政执法决定应当在作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开执法机关、执法对象、执法类别、执法结论等信息,鼓励全文公示行政处罚决定书,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征收征用、行政许可的结果统一在新田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

2)按照省、市、县关于推广“双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有关要求,及时向社会公布“双随机”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

(二)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通过文字、音像等方式,对立案、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等行政执法活动进行记录并归档,实现行政执法行为的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

1.完善文字记录。文字记录作为执法全过程记录最基本、最主要方式,要做到及时准确、合法规范、客观公正。统一使用由省级以上行政执法机关制定并经省级司法行政机关备案的执法文书格式。

2.规范音像记录。对查封扣押财产、强制拆除等直接涉及人身自由、生命健康、重大财产权益、罚没财物处置的现场执法活动和执法办案场所,要做到全程音像记录;对现场执法、调查取证、举行听证、留置送达和公告送达等容易引发争议的行政执法过程,要根据需要进行相关环节的音像记录。

3.严格记录归档。统一使用省司法厅制定的行政执法案件编号规则和行政执法案卷台账格式,健全执法案卷管理制度,规范执法台账和法律文书的制作、使用、管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档案管理规定归档存储执法全过程记录资料。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记录资料,归档时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

(三)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重大执法决定前,必须进行法制审核,未经法制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确保每项重大执法决定都合法适当,守住法律底线。

1.明确审核机构。局机关办公室负责法制审查的统筹工作,组织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股、社区矫正管理股、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履行对重大执法决定监督检查的职责。要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法制审核工作中的作用,探索建立健全本地区、本系统内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统筹调用机制,实现法律专业人才资源共享。

2.明确审核范围。凡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或引发社会风险、直接关系行政相对人或第三人重大权益、案件情况疑难复杂涉及多个法律关系以及经过听证程序作出行政执法决定的,都要进行法制审核。适用一般程序的行政处罚在作出执法决定前都要依法进行法制审核。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应坚持办、审、定分离原则,实行业务部门办案,法制部门审核,重大案件集体决策。

3.明确审核内容。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要着重审核以下内容:行政执法主体是否合法、程序是否规范、案件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充分合法,适用法律是否准确,裁 量是否得当,说理是否充分,执法是否越权,文书是否规范,违法行为是否涉嫌犯罪需要移送司法机关等。法制审核机构完成审核后,根据不同情形,提出不同审核意见。

4.明确审核责任。单位主要领导、主管领导分别是推动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行政执法承办机构对送审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以及执法的事实、证据、法律适用、程序的合法性负责;法制审核机构对重大执法决定的法制审核意见负责。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司法局成立由党组书记任顾问,局长任组长,各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和各业务股室为成员的新田县司法局推行三项制度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股,负责日常具体工作。(详见附件)

(二)加强队伍建设。组织开展对执法人员进行“三项制度”专题培训,强化执法队伍对“三项制度”的认识。当结合行政执法人员年度培训考试情况,通过政府门户网站等公示持证行政执法人员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三)强化督察问责。要充分发挥新田县推行三项制度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结合推行“三项制度”统筹组织开展行政执法督查,把“三项制度”推进情况纳入法治政府建设考评指标体系和督察的主要内容,纳入年底依绩效考核作为评优评先的依据。每半年进行一次全面督查,抽查执法公示落实情况,抽查案卷抽查,检查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落实情况,及时通报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

附件:新田县司法局推行三项制度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附件:

新田县司法局推行三项制度工作

领导小组名单

  蒋洪军党组书记

  长:龙逸敏  局长

副组长:何强军党组成员、副局长

        邝江波党组成员、副局长

        赵晨东党组成员、政工室主任

  员:邝琳、邓永忠、胡巍、郭华丽、肖知富、彭军生、蒋鹏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股主任由邝琳同志兼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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