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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2014年全县国家工作人员 学法用法考试的通知
新法治办发〔2014〕9号 关于组织2014年全县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试的通知
各乡镇、县直各单位、省、市驻新单位:
根据市委法治办《关于组织2014年全市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试的通知》(永法治办发【2014】12号)及县委法治办、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最近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的意见》(新法治办发〔2014〕7号)和县委法治办《关于做好2014年度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试工作的通知》(新法治办发〔2014〕8号)文件的安排。经请示县委法治新田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同意,我县2014年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试定于11月27日进行,现将考试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 考试时间 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含各中小学校)考试时间安排在11月27日(星期四)9:00-24:00进行。 二、补考安排凡因故未参加考试的人员,必须按要求参加县考委会12月16日-17日9:00-24:00时组织的第三次考试(含补考)。
三、巡考工作安排考试时,市委法治办将组织对县直单位和乡镇进行巡考,重点抽查各单位领导干部学法考试和组考情况。
四、其他事项学法考试工作结束以后,县委法治办年底前将考试情况及考试成绩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国家工作人员考试成绩报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备案,作为2014年度考核的依据之一。
县考委会办公室联系人:胡巍,电话:4725808。
中共新田县委法治新田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