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主题: 关于小孩转学事宜
收文单位: 新田县人民政府
来信时间: 2024-01-02
来信类型: 教育文体
办理状态: 已办结
信访内容: 尊敬的书记: 您好!感谢您百忙之中查阅我的来信,我是一名来自新田县三井镇的居民,常住新田县双碧广场。由于长期在外务工,我女儿上小学时便与我一起在务工地广东清远英德市上学,小学四年级转学过来,现在已经是高二级高中生,就读于广东清远英德市公立英德市第二中学(广东省一级学校,非国家示范性高中)。由于我服务的企业效益不好,加之家里老人年纪较大,准备回乡另谋出路。大人回去比较容易,但对于上学的高中生,想要转回家里上学需要怎么办理?还烦请书记费心,帮我解决小孩转学难大难题,多谢!
受理单位: 新田县人民政府
办理时间: 2024-01-03
内容 :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的来信我们已收悉,请您耐心等待回复。祝您生活愉快!

回复单位: 新田县人民政府
办理时间: 2024-01-10
内容:

关于《关于小孩转学事宜》的情况回复


曹先生网友:

    您好!

    关于《关于小孩转学事宜》的来信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现将有关事项答复如下: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的通知》(湘教发〔2015〕8号)文件精神,其中《湖南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第三章第九条关于转学的规定有“普通高中按省级示范性高中转省级示范性高中或非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非省级示范性高中互转、非省级示范性高中不能转省级示范性高中的原则合理安排。普通高中与其它类型学校转学按照升学当年招生录取线相当的原则进行”。你可以根据你孩子原来所就读高中学校的类别来选择转入我县相应类别的高中学校,在经由申请转入的高中学校进行入学审核,确实符合同等次高中相互转学原则的,学校将根据学位剩余情况考虑接收入学。

我局基教股工作人员在收到信访人来信后,积极与信访人进行电话沟通,目前已经解释清楚了相关政策,信访人表示信访问题已经得到解决。

新田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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