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主题: 广东打工回城东派出所小孩落户跑几趟,新田落户这么麻烦吗
收文单位: 新田县人民政府
来信时间: 2018-10-15
来信类型: 其他
办理状态: 已办结
信访内容:

10月15日早上8点多来到这办理,询问了要那些手续落户,说要去老车站那复印身份证等,告知小孩1岁多了,确认了下要复印资料工作人员都回答得不耐烦,没办法又跑到1公里远老车站复印,复印回来后又说要带小孩本人来,小孩都在广东怎么带来,一下说清楚了我这次不办了就是,关键是跑来跑去后面又说办不了,气不气人,看工作人员玩手机可能没睡醒,跟领导反应说这工作坐这里难坐(难坐就不用坐这丢人现眼),希望县领导们理解我们外出打工人员一年回不了几次家这种跑手续的难处,谢谢了

回复单位: 新田县人民政府
办理时间: 2018-10-24
内容:

黄13829157186网友:

来信已收悉,我单位已知晓,经调查了解,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2018年10月15日8点多您来咨询了分户与小孩上户的事情。工作人员告知分户需要村委会出具分户证明及小孩上户需要“小孩父亲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原件、复印件及小孩出生证原件”。当时是您询问哪里有地方可以复印,必免您多跑路,工作人员才告知您最近可以复印的地方是老汽车站旁边。因前一天下午下班时有业务没有办理完,当时工作人员正在用手机咨询休产假的同事,所以是一边咨询一边回答,并不是在玩手机。您复印好材料交给工作人员后,工作人员看了小孩的出生医学证明上面显示小孩已满一周岁,当时您来询问时并没有告知小孩已满一周岁。根据《湖南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办法》、《湖南省常住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规定,年满一周岁补登户口的小孩与监护人要一起到派出所照相留档并形成调查材料,所以才要求您带小孩来一起办理补录手续。

如您需要办理小孩落户,根据《湖南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办法》第八章第六十四条规定,年满一周岁的小孩落户需准备材料如下:年满1周岁人员从未登记过户口的,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非婚生育说明,向本人居住地或监护人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户口补登,并接受民警与补登人员或其监护人的见面谈话调查,形成调查材料(需带小孩拍照留档),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如还需咨询可以拨打0746-4713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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