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主题: | 新田县调纠办不作为 | ||
收文单位: | 新田县人民政府 | ||
来信时间: | 2018-12-31 | ||
来信类型: | 其他 | ||
办理状态: | 已办结 | ||
信访内容: | 书记您好!关于金盆镇恩富村跟奉家村的山地纠纷,已经整整很多年了,经过数次法院起诉有了结果,但新田调纠办郑晓新主任袒护奉家一直得不到解决,在1991年7月31日,零陵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作出1991民监字第1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后龙山归恩富村,判决书写写的清清楚楚明明白白,下达指令调纠办去确权,但调纠办郑晓新主任一直拖拖拉拉不给予确权,恩富村在2016年8月我村向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确权。2016年8月8日调纠办跟我恩富村达成协议,新田调纠办承诺4个月确权,超过4个月给予赔偿的承诺。达成协议以后一直不确权,直到2018年5月31日确权,调纠办不按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确权。袒护奉家把我村后龙山划给奉家,我村收到裁决书不服向永州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复议结果是撤销新田山林权属决定按恩富村1953年土地证确权,复议决定是复议生效日60日确权,但新田县调纠办过了1个月还没有进行确权到今天还有确权结果。这样的部门这样的调纠办还是为人民服务的部门吗?我们村律师打电话给郑晓新主任问他什么时候确权,他的回答是他不管了,我多次拨打12334509郑晓新说很快了,但一直没有确定时间,到今天也没有具体答案什么出结果,希望书记重视。恩富村全村村民感谢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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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 | 新田县人民政府 | ||
办理时间: | 2019-01-16 | ||
内容: | 关于网友骆太生13926474188的来电来信。县12345多次向我办进行了转接,我办工作人员多次向12345进行了电话答复,具体情况如下: 骆太生是什么人我办工作人员现在无人知晓,该人从未到我办当面反映过情况,只是电话催促我办尽快办理《永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决定书》永政复决字(2018)63号的复议内容,该复议决定书主要是对我县政府作出的《新田县人民政府关于金盆镇光辉村民委员会恩富自然村与奉家自然村山林权属的决定》进行了撤销,并责令我县在复议决定生效之日起60日内重新作出处理决定。该文书下达后,我办主任郑晓新、副主任周华锋于9月22日在县公安局会议室向分管副县长唐红林县长作了专题汇报,唐县长要求我办和县法制办向市法制办进行汇报和沟通,我们向市法制办专门进行了汇报。11月8日唐红林副县长又召集我办和县法制办工作人员在县学位建设会议室进行了研究,要求以法制办工作人员为主把关,组织补充完善相关证据,调纠办出人出资出车全力配合,重新作出处理意见,我办于2018年11月8日将重新作出的处理意见书第二稿初稿送县法制办初审,为完善资料、补充证据,我办又于12月19日会同县法制办工作人员到金盆镇上集山、后龙山进行了现象勘查和航拍,目前,重新作出的处理意见县法制办正在按程序修改和审定中,在12345的电话转办中我办也反复进行了回答和解释。 众所周知,金盆镇恩富与奉家关于后龙山、上集山的争执问题,自1985年以来就一直未全面处理彻底,2016年恩富又以县政府不作为为由向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确权,无奈县政府又重建调纠组调查、取证、确权,经过反复协调,双方村达不成一致意见,而恩富村(特别是代理律师宁远何律师)又总是要求县政府确权,于是县政府常务会议两次专题研究,作出了处理决定,处理决定文书由县法制办反复进行了把关才定稿、下发。但市法制办复议却进行了撤销,要求重新作出处理,复议文书下发后,县调纠办和法制办正常办理、走程序,网友骆太生的反复告状,且直接针对办理案件的工作人员个人,属蛮横纠缠、无理攻击诽谤国家工作人员正常公务的行为。 特此复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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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人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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