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主题: 县税务部门以合并为理由停办完税证,而且遥遥无期,损害完税人的权利利和经济利益谁负责?
收文单位: 新田县人民政府
来信时间: 2019-01-04
来信类型: 其他
办理状态: 已办结
信访内容:

尊敬的书记你好!我于2014年9月在盛世龙岸购买了一套商品房,至今未给我办好房产证,盛世龙岸前两年讲是房产局推脱办理,难道是新田的政务部门就这样不顾公民的利益?一至推到今年专程回到房产部门签字后讲要办理了,这税务部门又以合并的理由停开完税证明不能办理!而且没有能办理的时间约定,遥遥无期!这样拖下去,使我房子无法交易,造成的损失该谁来负责?希望书记能督促税务部门尽快想办法先为我们开出完税证办理房产证,或手工出具可办理房产证的税务证明先为我办证,之后再要盛世龙岸补开完税证到房产局。望能解决,不胜感谢!     

回复单位: 新田县人民政府
办理时间: 2019-01-25
内容:

市民“陈子阳”:

  您好!您关于“要求税务部门开具完税证明”的意见收悉,现答复如下:

  2018年国税地税合并后,国家税务总局为简化流程减轻纳税人负担,对原有的制度机制进行了整合优化,取消了一些表证单书(完税证明单是取消之一)。现购买商品房(一手房)办理房产证,无需出具完税证明,只需要购房者将契税税票等资料提供给开发商,由开发商收集整理后形成办证清册,交税务局审核后,再由开发商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房产证。二手房可以到政务中心直接办理。

  感谢您对税务工作的关心,也希望对于税务工作给予理解和支持。

  如有其他疑问,可以到国家税务总局新田县税务局咨询。


国家税务总局新田县税务局 局机关          地址:龙泉路2号

国家税务总局新田县税务局 第二税务所(一手房办理审核部门)地址:商业路6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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