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主题: 实名举报新田恶势力龙灶生仗其法律工作者身份,欺行霸市、强买强卖,霸占民宅。
收文单位: 县长信箱(新田)
来信时间: 2019-08-25
来信类型: 其他
办理状态: 已办结
信访内容:

尊敬的秦县长,您好!  为了打击犯罪,现将我们了解的以龙灶生为首的恶势力,实名举报如下,敬请查处严办。被举报人①:龙灶生,男,汉族,新田县龙泉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住新房县龙泉镇新华东路23号;被举报人②:胡桂芳,女,汉族,无业,住址:同上,系龙灶生之妻;被举报人③:龙小亮,男,汉族,无业,住址:同上,系龙灶生之子。事实与依据:2012年6月份,周德松、蒋明胜、付德生等几十人在新田华瑞苑项目部签定合同交付首付款后购买了房屋。2014年由于房价上涨,以龙灶生、胡桂芳为首的开发商们却霸凌购房者涨价30%,甚至威胁恐吓。华瑞苑众多业主们迫于其威胁,无奈选择涨价或者退房。周德松等所购的门面房却一直协调不成,龙灶生便私自装修,并制造虚假合同转卖给其妻胡桂芳,出租给其子龙小亮经营。周德松等要求其离开,龙小亮便电话纠集十几个无业青年围在门面旁边虎视眈眈;周德松等人无奈,只得起诉至法院。经过一审,二审,再审,历经整整5年时间,2019年2月份由湖南省高院终审裁判周德松等为胜诉方,周德松并于8月份取得了不动产权证书。周德松等三次给其送达《搬离通知》,并好言与其口头沟通,但他们拒不搬离。另查实,龙灶生借其法律工作者身份和开发商的强势身份,在其开发的新田县“现代家园”及 “华瑞苑”等项目中,都霸凌购房者们必须涨价才能得房; 在其自建房时,更是霸凌邻居10多个平方米地基而故意引其官司纠纷。……对于龙灶生这种依仗法律工作者及开发商的身份,其子龙小亮聚众霸凌的社会青年小头目身份,以违背市场交易诚信原则强买强卖,以威胁、滋扰等手段,在新田县城多次明目张胆地敲诈勒索、霸凌敛财的恶劣行为,严重扰乱了经济、社会生活秩序,严重践踏了法律的尊严和威严,严重影响了新田县城的和谐与稳定!在新田县,以龙灶生为首的这股恶势力却无人敢管。我们怀着对党的无限信任,冒着生命危险向您,其目的就是希望能清除龙灶生等恶势力的社会毒瘤,还社会以公平、安定、祥和,还正义于人民。     

           


受理单位: 新田县人民政府
办理时间: 2019-09-04
内容 :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的来信我们已收悉,请您耐心等待回复。祝您生活愉快!

回复单位: 新田县人民政府
办理时间: 2019-09-06
内容:

 

关于《关于实名举报新田恶势力龙灶生仗其法律工作身份,欺行霸市、强买强卖,霸占民宅》的情况回复

 

周德松网友

你好!来信已收悉,我院高度重视,立即安排专人对该帖中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你在信中所涉案件系周德松与长沙华照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照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该案经湖南省新田县人民法院一审和湖南省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后,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判决:维持新田县人民法院(2017)湘1128民初971号民事判决,判决周德松与长沙华照投资有限公司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限长沙华照投资有限公司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十日内协助周德松将华瑞苑B栋124、125号(原13、14号)门面房过户至周德松名下。

省高院再审判决后,华照公司未按判决履行,周德松于2019年4月3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立案执行后依法向长沙华照投资有限公司送达了执行通知书,限华照公司在规定期限内协助办理过户手续,华照公司未履行。2019年5月9日,本院依法向新田县不动产登记中心送达了协助执行通知书,通知新田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将华瑞苑B栋124、125号(原13、14号)门面房协助执行过户至周德松名下。

期间,案外人龙某、胡某于2019年5月8日对执行标的物即位于新田华瑞苑B栋124号、125号门面房的过户登记提出书面异议;本院受理后,经审查,2019年5月22日,合议庭作出(2019)湘1128执异3号执行裁定书,裁定中止执行。2019年7月5日,本院以(2019)湘1128执异6号执行裁定书裁定驳回案外人龙某、胡某的执行异议请求。

2019年8月12日,经本院及房产局、不动产登记中心审核执行,不动产登记中心已将判决标的过户至周德松名下,为周德松颁发了不动产产权证书。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判决内容执行完毕。

你反映的“霸占民宅”问题,经核查,省高院判决书判决内容仅为变更过户登记手续,涉及的其他纠纷及腾房事项不属于判决范畴,建议当事人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或者通过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纠纷。

 

新田县人民法院

2019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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