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主题: | 中国农业银行新田县支行郭姓行长开公务车发生交通事故全部推责给年近七旬老人 | ||
收文单位: | 新田县人民政府 | ||
来信时间: | 2016-07-03 | ||
来信类型: | 其他 | ||
办理状态: | 已办结 | ||
信访内容: | 我叫乐雍仁,出生于1953年8月18日,今年63岁,新田县石羊镇乐大晚村四组村民,2016年6月25日是石羊圩赶圩的日子,11点左右,我开着农用三轮车去石羊圩拖维修好的烤烟风机,在骑行石羊圩口时(3米宽的路,一辆越野车就占了一半以上宽度),我右向跟行一辆发广告传单的电动车,发传单的电动车突然停车,当时赶圩,载客载货车多人多,为避免追尾和伤着行人,我紧急向左转向,致使与对向驶来居中行驶的中国农业银行新田县支行郭行长开着的路虎公务车,发生刮擦。我当时不知情紧急停车,开车的人(后来才听乡邻说他是新田农行郭行长)停车下来,一句就是“你不要想走”,郭行长看了车刮痕(后轮以上80公分刮痕和后轮挡泥板弯曲,挡泥板后来旁边调节的乡邻给他恢复)以后,说这是贵车,新田这种车不超过三辆,在新田和永州都修不好,只有郴州和长沙才可以做漆,你要么出15000元,要么上车我们一起去郴州修,我当时就吓着了,这一句就是要15000元,一句就是坐他的车去郴州大城市修车。。。。。我肯定不同意,你占到居中行驶,你自己负全责,他说没办法,他的车受了伤,而我的农用车没有刮擦,即使刮了也没事;我说,你自己看到我的农用车转向了还在径直驶来,你自己负责,他说他的车要补漆,而我的车不用上漆;我说责任划分不清,我不出,他说又没有摄像头证明你没责任,我的贵车受损,肯定找你赔啊。。。。。他又怕我走掉,还打电话叫了一个年轻人来。 赶圩的乡亲也帮着劝说调解,有的乡邻说,你是公家的车,又是领导知书达理的人不要跟这土老百姓一般见识,而且好车都有全险,你们就各自负责吧,叫保险公司赔,他说才15000块钱,不想麻烦保险公司; 有的乡邻说你们都有责任,车也确实刮了点漆,又是路虎车刮擦了,就陪你2000-3000块钱误工费吧,等于给你克郴州修车的误工费,郭行长说,不行,没15000元修不好,车费,路费,加油费,修理费,误工费,15000都是很低了; 有的乡邻说,怪你们只能怪没摄像头和怪那个发广告的,没得摄像头你们的责任区分不了,发广告传单那个才是直接导致你们刮擦的; 有的懂车的乡邻说,郭行长,你这个刮擦,按修理只需两个面重新烤漆上色,一个面按最好的算1000一个面,2个面也就2000块钱,加点误工费、油费也就是3000多,就算了,都是乡邻,抬头不见低头见。郭行长说,这是路虎车,郴州才可以修,太低了。 老天啊,我种了一辈子田的农民, 60多岁年纪去过最远的地方就是郴州市,新田县城一年不会去两次,郭行长开口15000元要我赔偿,我种烤烟一年最多就是10000多收入,那我今年种的烤烟不是都要赔给郭行长还不够吗,什么路虎,什么豪车,我都不懂,听他说是100万啊。 喊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我一个什么都不懂的人,他一口咬死是我的错,他说最低你要赔8000给我,不然没得谈。乡邻们也晓得调解不下,又各家都在烤着烤烟,就说赔他算了,如果烤房里的烤烟坏掉,亏得更多,最后是这个劝那个劝,我还想着家里的烤烟就含泪答应了,一个老侄给我垫了7600元给郭行长,叫我以后卖了烤烟再还他。 7600元,就是我一年的烤烟钱啊,我63岁种一年的烟就是被硬强势的被郭行长左一句他的车要修,我的车不用修给诈走了,我三天滴米未进,这么大把年纪不明不白出了7600元,越想越想不通: 1、为什么双方都有(暂且说双方)责任,偏偏要我一个63岁、一年收入没得1万元的“建档贫困户”全部承担; 2、退一万步,是我的责任,只是一点刮擦掉漆就要修理费,误工费、加油费、去郴州的伙食费就要15000元吗?一个乡邻都说了,这个车只要烤漆上色2个面,总共两千元,为什么郭行长的车要15000? 3、这辆全县不超过3台的豪车,听懂车的人说是保险公司全保的(虽然这不关我的事),在责任未划定前,可以全保,为什么郭行长要我一个建档贫困户全部承担? 我的诉求:1、在交警未划分责任前,郭行长应该退还我的7600元; 2、责任划分后双方按双方车辆实际受损情况赔偿; 3、郭行长是一行之长,是国家公职人员,应该遵守交通规则,更应该考虑农村赶圩日车多人多,即使公务下乡也不应该快速行驶,要求相关部门对其使用公车进行检查; 如果我的诉求得不到公正处理,考完烟搞完双抢,我就带着我60多岁的老伴去农业银行上访表达诉求,我坚决不相信种了一年的烟就这样不明不白的给“赔走”了。 请书记县长做主为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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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 | 新田县人民政府 | ||
办理时间: | 2016-09-02 | ||
内容: | 乐雍仁: 你好! 来信收悉,关于我行员工因车辆刮擦发生纠纷一事,我行经过认真调查,现反馈情况如下: 一、发生纠纷时间为周末,车辆不是公务车; 二、双方在七月六日进行了沟通,已消除误会妥善处理此事。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田县支行 2016年9月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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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人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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