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主题: | 五天三夜,三夜算不算工作时间 | ||
收文单位: | 新田县人民政府 | ||
来信时间: | 2015-03-01 | ||
来信类型: | 其他 | ||
办理状态: | 已办结 | ||
信访内容: | 尊敬的唐书记: 本人是一位农村教师,关于教育局规定的五天三夜(一个礼拜教师需住校三天)有所不解。 一、五天三夜中的三夜算不算上班时间? 二、如果算上班时间为什么城镇学校教师不用住校,而农村教师要住校?(感觉受到不公正待遇) 三、如果不算上班时间为什么学校能因此扣罚教师绩效工资? 四、学校因此扣罚教师绩效的规定、标准又是怎样的? 就目前的情况而言,每个乡镇都配备了质量较高的校车,而且小学生是没有晚自习的,所以一到晚上学校基本没有学生,教师被要求住校的意义何在?本人认为住校是无意义的,因此扣罚教师工资是不合情理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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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 | 新田县人民政府 | ||
办理时间: | 2015-03-26 | ||
内容: |
“新田农村小学教师” 网友: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随着经济发展和交通条件改善,“跑通教”现象开始在我县农村中小学出现。“跑通教”现象不能保证教师备课批改作业所需时间,特别是不能保证管理和辅导住宿生的时间。为此,我局制定和完善了一系列有关教职工上班、外出请假、坐班住宿等方面的制度,原则上要求有住宿条件的学校,教职工必须坚持在校住宿,每周不得少于3晚。也就是你所说的“五天三夜”工作制度。 一、实行“五天三夜”是教育系统加强作风建设的主要内容。近年来,中央、省市县持续加大作风建设工作力度,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更是指出党纪严于国法,对作风建设给予更高要求。根据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 和市委、县委“十项规定”,中央省市对乡镇干部提出了“五天四夜”的要求,并加大了落实情况的督查力度。我局出台了有关“五天三夜”的制度,并没有违背上级规定,是有章可循的。该制度实施以来,全县各学校校风教风明显好转,农村教师 “跑通教”现象得到了有效遏制,教师敬业精神有了进一步提高,各学校教育教学秩序有了明显好转,得到了群众一致好评。作为人民教师,应该自觉遵守各级党委和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树立人民教师的良好形象,更好地为我县教育事业发展作出贡献。 二、实行“五天三夜”是学校工作的需要。我县农村所有中小学都有学生在校住宿,都安排了晚辅,如果教师都“跑通教”, 谁来管学生的学习和安全? 三、农村学校条件的改善为实行“五天三夜”工作制度提供了物质基础。现在,我县所有农村学校都开设了教师食堂,大部分学校新建了教师宿舍,妥善解决了教师们的就餐和住宿问题,努力为教师“住校”创造了条件,绝大部分老师能安心学校工作。而城镇学校除了在学校有住房的教师外,其他老师因无住宿条件,在完成教育教学任务后可以不用住宿。 四、扣罚绩效工资是学校管理的需要。现在事业单位人员的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绩效工资(70%)和激励性绩效工资(30%),其中奖励性绩效工资根据个人的工作表现和业绩进行综合考核后发放。《新田县中小学教职工管理暂行规定》规定:教职工必须服从学校安排,自觉完成规定的工作量、工作目标和责任范围内的其它工作。学校要完善内部绩效考核制度,对每个教职工的工作情况进行量化打分,绩效考核结果作为绩效工资分配的主要依据。所以,我县各学校根据本校情况都制定考核制度,并经过教师代表大会通过。扣罚标准由各学校研究决定。 最后,感谢您对新田教育工作的关注和支持,请多提宝贵意见!
新田县教育局 2015年3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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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人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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