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主题: 新田县中学生校车超载
收文单位: 新田县人民政府
来信时间: 2014-09-18
来信类型: 其他
办理状态: 已办结
信访内容:

唐书记你好:

           我是一名学生家长,现在我县农村中学的学生有校车坐了,是一件好事,但是县校车办实行校车承包制,由私人投资购买校车,再由购买校车的车主请人驾车,这样一来,车主为了节省油钱,让校车严重超载,校车司机有许多没有驾驶资格,但是校车公司根本不过问这些校生安全,不闻不问,只为赚钱的做法,这样行吗?请书记为了全县学生的安全着想,严抓狠管这件事情,作为一名家长,我才能让自己的孩子坐上真正安安的校车。

    此致

                       礼

回复单位: 新田县人民政府
办理时间: 2014-10-16
内容:

陈中发同志:

  您好!

  来信收悉。首先,感谢您对我县校车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收到您的来信后,我们高度重视,立即安排相关部门进行了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我县于2012年6月成立了全县校车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校车办),校车办负责日常工作的调度、协调、督促和指导。目前我县校车运营采取“两种模式”,即:校车公司专营和客运公司兼营。除金陵中学是农村客运公司班车兼营外,其他16个已开通校车运营乡镇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含部分幼儿园幼儿)上下学任务都是由校车公司国标校车负责。目前我县只注册成立了一家校车公司,所有运营校车都是由校车公司提供,由校车公司统一购车、统一管理。并不是您所讲的私人投资购车的承包形式。全县校车管理工作,已基本形成了“政府主导、乡镇负责、部门监管、公司运营”的模式。

  为规范校车运营,县教育、交警、交通等有关部门始终高度重视校车管理工作,采取了重点整顿和日常整治相结合的方式,在每学期期初,由县校车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教育、交通、交警、安监、运管等部门对全县校车实行集中整治,重点取缔非法搭载学生车辆,查处校车超员、超速等违法行为。其余时段,由校车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与交警大队客运办工作人员上路巡查,发现一起,严查一起。对校车运营中存在的各类违法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罚。在接到您反映的问题后,我办会同县教育、交警部门再次抽调工作人员对我县接送学生的校车进行调查。同时,要求县交警等部门对接送学生校车的驾驶员资质、校车标牌、校车保险、接送学生名单、接送路线等情况进行了检查。经调查,您反映的校车超载现象确实个别存在,我们已责成校车公司务必对存在的问题限期整改到位。今后,我们将继续加强校车交通安全管理,紧密会同教育、交警等部门加大校车整治力度,确保学生出行安全。

  再次感谢您对校车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欢迎多提宝贵意见! 

 

新田县中小学幼儿园校车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10月16日

为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只有写信人才能对该回复质量进行评分;请填写写信时系统生成的查询码。
来信人评价:
    查询码:
(注:所有提交的查询码将不再前台页面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