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主题: 关于新田屠宰场高额收取屠宰费的问题
收文单位: 新田县人民政府
来信时间: 2018-01-21
来信类型: 其他
办理状态: 已办结
信访内容:

县长你好,

首先感谢你在百忙之中能有空看这封信,为什么周边县城的屠宰费用都比我们县城的低,都调查和问过了,隔壁贵阳,嘉禾,还有宁远都是收取65元,而我们新田要收取100元,难道我们新田物价局和其他县的物价局不属于共产党管理,还有不管是病猪还是老母猪只要收更高的屠宰费用一律也给予屠宰,难道政府部门不知道?也不管管?

回复单位: 新田县人民政府
办理时间: 2018-02-24
内容:

关于新田屠宰场高额收取屠宰费问题的情况回复

 

陈东:

你好!来信已收悉,我单位高度重视,经过对本县及周边县屠宰企业的调查了解,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关于新田屠宰费用高于周边县城的问题

1、永州市宏瑞农牧有限责任公司是我县2014年招商引资企业,注册资金3000万元,总投资4100万元,建有一条200余万元的屠宰生产线。2015年5月建成投产,因企业建成投产时间不长,不能准确的反映生产成本,县发委、县畜牧局参考周边市县收费情况,自2017年3月起暂按85元/头收取屠宰费用(含屠宰服务费、增值税、地税附加、污水处理费、内脏分割等费用),另由企业按照自愿原则代收10元/头的猪肉配送费和5元/头的生猪转运费。

2、宁远县屠宰企业为县财政投入建设的国营单位,现收费标准为57元/头,屠宰过程中内脏分割由屠商自行处理。桂阳、塘市屠宰收费标准为68元/头,屠宰企业只提供场地,所有屠宰过程都由屠商自行处理。嘉禾屠宰收费标准为72元/头,内脏由屠商自己处理,猪小肠归屠宰场。

综合比较,周边各县收费差别不大。

二、关于屠宰母猪和病死猪肉上市的问题

1、关于屠宰母猪的问题。按照《生猪检疫检验规程》及《动物防疫法》的规定。健康母猪的屠宰法定品质检验的内容,是允许屠宰的。

2、关于屠宰病死猪的问题。我局对屠宰企业的监督检查,根据监督检查情况未发现屠宰病死猪现象,存栏生猪450头临床检查健康。工作人员在岗在位,严格执行了有关行业标准。

我单位已将上述情况及时向你本人进行了说明,感谢你的关注!

 

                           新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新田县畜牧水产局

2018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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