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回应
来信主题: 关于河畔新居原老复合肥厂棚改项目遗留的问题
收文单位: 新田县人民政府 来信时间: 2024-10-07
来信类型: 城乡建设 办理状态: 已办结
信访内容: 尊敬的县委书记: 我叫陈军,是舂陵社区河畔星居小区居民代表,本次向领导反映关于原老复合肥厂棚改项目遗留的问题,寻求帮助和解决方案。我希望通过此次书信,引起领导的关注和重视,为我河畔星居36户居民解决实际的问题提供支持和帮助。 河畔星居主体已于2019年建设完工,棚改补贴资金还有一部分未支付给我们,现在剩余资金也已经和资金给付单位房产局确认完毕,房产局要求我们找一个对公账户来对接资金,并给出建议:最好是用以前接受资金的账户(朝阳社区党工委的对公账户),朝阳社区以现在党工委这个部门已经不在了,我们也不归朝阳社区管了为由不愿提供账户。舂陵社区以社区没有对公账户为由进行推脱。中山街道办讲这个事情你们要去找所在社区,最终我们多次找到朝阳社区,舂陵社区,中山街道办都没有帮我们解决这个问题。为此小区居民代表上访十余次,此事一拖再拖已经是第五个年头了,现在小区内污水横流,围墙随时有塌方危险,部分住户因无处居住,已经入住小区,存在非常大的安全隐患。 为了解决我所放映的问题,我请求领导能够给与以下支持和帮助: 1、指定或授权一名政府工作人员协助解决棚改补贴资金落实支付的问题。 2、要求街道和社区成立专班,解决小区遗留的问题。 2、监督相关职能部门尽快沟通协调处理该问题,确保问题能得到及时妥善的解决。 最后,感谢领导在百忙之中抽出时间阅读我的信件,并期望能得到你的关注和帮助。我相信在领导的关心和支持下,我所反映的问题一定能够得到妥善的解决,让老百姓尽快住进新房。谢谢! 此致 敬礼! 住户代表:陈军 电话:13974691919
回文单位: 新田县人民政府 办理时间: 2024-10-14
内容:

关于"河畔星居原老复合肥厂棚改项目遗留的问题”情况回复

郑先生网友:

    您好!

    河畔星居为舂陵社区成立前建设的项目,应由建设方和住房保障中心直接处理此事,舂陵社区是新成立的社区,一直未接收36户棚改补偿款的原因是多方面的:

    一、舂陵社区至今为止没有收到任何相关单位函件。没有相关单位对于28.6万元棚改补偿款的具体用途作出指导。

    二、小区业主代表陈*、何*建雄、唐*生到社区反映此情况时舂陵社区明确给出意见,如需要舂陵社区接收此笔棚改补偿款,小区业主须提供以下资料,但舂陵社区一直未收到。

    1、建设河畔星居小区的财务情况,包括收支、债权、债务等。

    2、36户业主同意舂陵社区接收此28.6万元棚改补偿款的委托书。

    3、28.6万元棚改补偿款用于建设小区哪些具体公共设施的清单,需要36户业主签字同意。是否清偿原有的债务?是应由社区履行建设河畔星居的公共设施?还是由原建设方承建后续基础设施?由小区业主推选代表主持建设?

    据了解,在集资建设小区时经济较多(附件1),县法院和中山街道司法所都曾有备案。社区也曾调解过因施工方拿不到工程款用石头堵小区大门情况。


中山街道舂陵社区

                          

    附件1

    河畔新居建房纠纷问题详情

    一、郑*林134****0618:房屋两套,欠款32万。

    原由:1、国家指定棚改项目,后变成私人集资,交房价格超出预算价格。超出的部分,承建商解释是多加了一层,9层楼高的房子未用筏型基础,才挖两米深的地基,不清楚加的一层在哪。选出的建房小组代表私自做主,不按国家棚改政策实施,代表与开发商用假合同欺骗业主。2、拆房后补签的棚改补偿协议,不是本人签订的,由建房小组刘国富代签。3、房子未建成之前,未交钱的没资格捻钩,这些人都是不同意集资建房的人,并把1楼与9楼放置一边,未在捻钩之内,有失公允。

协商条件:按棚改政策协商可接受

    二、邓*青13****2733:房屋两套,欠款32万。

    原由:不认可恒心公司为债主。河畔星居本来是棚改项目,恒星公司出认可该建房为棚必项目。拆迁款由社区账户付款,拆房子时本人不知情,拆了之后才知晓。本人未签订补偿协议。后了解,2019年12月2日,房产局组织了业主补签补偿协议,本人与爱人均不知情、不在场。前些日去房产局调查,该协议在本人不知情的情况下,由刘国富擅自代签,本人与爱人均不认可。

    另,该项目本身国家指定的棚改项目,招标时,无房产局与社区人员在场,程序合不合法也不清楚,我在场并阻止了招标。

    该项目施工合同上公章是“新田县龙泉镇 朝阳社区河畔星居小区建设指挥部”,本人未找到该指挥部,不清楚公章来源。

    综上所述,本人未与棚改办签订补偿协议,款得到补偿,就算要交房款,也只相信政府,交给棚改办。

    三、陆*177****6682:一套,欠款12万。

    原由:基础设施款完善,路面未硬化,交房两年,化粪池、水、电都未完工,同单元已装修好的都没办法入住。化粪池在预算内,但交房价格太高,超过预算价格。

协商条件:房子可让承建商出售,本人只要回预交的4万元和地皮的15万元,不要房子。如不能出售,其他人付款了,我也愿意承担要出的12万。

    四、谢*188****0889:两套,欠27万。

    原由:1、与恒心公司私下有借贷关系,负责人之一刘鑫富签字借款的,恒心公司不认可,现金8万。2、作为建房小组的代表,工程事务工资款结算。3、政府未补偿完棚改补贴。4、迁出5年,只补了2年生活(租房)补贴。

    协商条件:以上事情未处理之前,不会付款。

     赵*华151****2591:16万,不要房子,要现金补偿,要回地皮的15万即可。

    六、刘*富136****0831:21万

    不接电话,据建房代表陈军说,他与承建商写了借条,分期付款。

    七、刘*成138****241:16万 空号

    八、胡*生152****3817 空号





承建商陈建:137****6111

建房小组代表陈军:180****2867

    建房小组代表唐新生:156****92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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