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信主题: | 关于缅北滞留人员回国后再办理护照问题 | ||||
收文单位: | 新田县人民政府 | 来信时间: | 2025-07-14 | ||
来信类型: | 其他 | 办理状态: | 已办结 | ||
信访内容: | 您好,我是缅北滞留回国人员,我的姓名是肖凯,于2021年十月份接受劝返后主动回国,我申明我本人在缅北期间无任何犯罪行为与记录,过往只从事服务行业, 我回国四年多了,现受护照无法办理问题困扰,其一,我孩子的母亲是缅甸人,缅甸实行军事管制已几年了,缅甸人无法正常办理护照,也无法出国,我与孩子母亲隔着国境线,孩子同样如此。 其二,我需要护照去国外合法工作(泰国、越南、老挝等),我的前半生都在东南亚,我的朋友圈、人际关系都在国外,因此在国外我的薪酬会是国内的两到三倍,我需要出去工作才能维持国内家人、孩子的日常开销及读书费用。 我知道或许政策对我实施了管控,而今,面对这诸般限制、条条框框、不堪其扰、不胜其烦,我能看见,但没法儿改变。 | ||||
回文单位: | 新田县人民政府 | 办理时间: | 2025-07-17 | ||
内容: | 关于“缅北滞留人员回国后再办理护照问题”的情况说明 肖先生网友: 您好! 我队2025年7月17日收到您的信件后。新田县公安局人口与出入境管理大队工作人员接函后立即进行核实,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当事人基本情况及诉求。 肖*,男,身份证号码43***************18,湖南省永州市新田县人,联系电话199******35。 诉求: 希望可以办理护照。 二、事情发生经过及事项办理结果 2025年7月14日,新田籍人员肖*来信反映其“是缅北滞留回国人员,于2021年十月份接受劝返后主动回国”、“孩子的母亲是缅甸人,缅甸人无法正常办理护照,也无法出国”、“需要护照去国外合法工作(泰国、越南、老挝等)”。新田县公安局人口与出入境管理大队工作人员接函后立即进行核实,发现肖*于2025年6月16日到新田县公安局人口与出入境管理大队申请过护照办理,人境大队工作人员严格落实办理出入境证件审核审查程序规范,按照实质性审查要求对其进行询问,在询问核查时,工作人员发现其于2021年9月15日持身份证从缅甸勐啊口岸入境,无出境记录,有偷越国边境的嫌疑。根据2023年下发的《公安部关于印发<公安机关执行《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三十六条执法指引>的通知》(公通字[2022] 33 号)、国家移民管理局《内地居民申办出入境证件存疑情形受理审批工作规范(试行)》国移民传发〔2020〕873号的通知要求,由于其本人称其妻子和儿子均在缅甸,但无法提供其妻子和儿子的基本信息以及结婚证,也无法提供之前出境期间在缅甸合法工作的相关凭据,同时无法说明此次出境目的和事由等,工作人员遂发反电诈大队协助核查相关情况,反电诈大队经调查反馈其属于涉诈重点管控人员,建议对其不予签发出入境证件。根据《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三十六条“对前往电信网络诈骗活动严重地区的人员,出境活动存在重大涉电信网络诈骗活动嫌疑的”,可以“决定不准其出境”。人境大队经过综合分析后告知肖凯需要配合审查要求和提供相关情况凭据,不配合审查和提供相关情况凭据,将无法给予办理出入境证件。 三、当事人回访情况 肖*反映其对人境大队的实质性审查时需要问询相关情况并无异议,也表示很理解,其来信反映的是对反电诈大队对其进行管控表示不理解。经电话回访,其表示将会配合相关人员提供相关凭据,工作人员将在肖*提供相关凭据,排除其出境从事涉诈涉赌等嫌疑后,在综合评定的基础上再作出是否给予其签发出入境证件决定。 新田县公安局人口与出入境管理大队 2025年7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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