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政回应
| 来信主题: | 新田润兴城一號基地容留未成年人 | ||||
| 收文单位: | 新田县人民政府 | 来信时间: | 2026-02-02 | ||
| 来信类型: | 教育文体 | 办理状态: | 已办结 | ||
| 信访内容: | 尊敬的新田县领导,我是新田县的一个公民,我年仅14周岁的儿子被他人带到润兴城一號基地酒吧消费,给其身心造成严重影响,希望有关部门查处一號基地接纳未成年人的情况 | ||||
| 回文单位: | 新田县人民政府 | 办理时间: | 2026-02-06 | ||
| 内容: | 关于《新田润兴城一号基地容留未成年人》的情况回复 何先生网友: 您好! 来信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召开会议,安排专人对反映的情况进行调查。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我局联系你了解情况,你将具体情况向我局作了说明,并向工作人员提供了相关证据,为我们案件执法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巨大帮助。 我局联系新田县一号地基酒吧服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杨某,对该场所接纳未成年人的情况进行调查核实。杨某对未尽到监管职责导致未成年人进入酒吧的事实予以认可,我局工作人员通过现场调取视频资料进一步证实事实成立。 现我局对该酒吧接纳未成年人行为予以立案侦办,后续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相关条款对该酒吧违法行为予以行政处罚。 感谢你的来信! 祝新年快乐、阖家安康!
新田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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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附件: | 无 | ||||
| 注 | 为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只有写信人才能对该回复质量进行评分;请填写写信时系统生成的查询码。 | ||||
| 来信人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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