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回应
来信主题: 新田幸福里小区洋房产权问题
收文单位: 新田县人民政府 来信时间: 2019-05-06
来信类型: 其他 办理状态: 已办结
信访内容:

尊敬的领导,您好

  我是幸福里洋房的一名业主,我于2018年12月1号购得幸福里小区洋房一套,近期听闻这个小区是城中村改造小区,土地属于村集体土地,我想请问一下这个小区洋房这边可以办理房产证嘛?如果不能我改怎么维权?

回文单位: 新田县人民政府 办理时间: 2019-05-21
内容:

关于“新田幸福里小区洋房产权问题”的情况回复


郑光林网友:

  您好

  《关于幸福里小区洋房产权问题》来信,收悉。我中心经调查核实,特回复如下:

  一、经调查核实,“幸福里住宅小区”房地产项目,用地总面积32.26亩,共规划建设6栋高层住宅,并无洋房规划建设项目。该项目所建设的6栋高层住宅楼都已取得预售许可证,所售商品房,开发商均按合同为各位业主办理了商品房预告登记及抵押权预告登记等不动产登记手续。

  二、你来信所述吉家城中村改造项目,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国有出让土地,虽紧邻“幸福里住宅小区”,但非房地产开发项目。为处理好该项目的遗留问题,县政府于2018年10月23日已召集相关部门进行了认真讨论、研究,形成了会议纪要,并已督促吉家村组干部尽快按会议纪要精神抓好落实。

  三、如你购买的房屋系吉家城中村改造项目所出售的洋房,因吉家村组干部现还未按上述会议纪要精神,完全办理好相关程序、手续,故暂不符合办理产权登记的条件。建议你向吉家村组干部反映相关情况,督促他们尽快办理好相关事宜,早日解决你们来信所述问题。

  特此函复。


新田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9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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