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政回应
来信主题: | 关于举报新田宗申电动车噪音污染 | ||||
收文单位: | 新田县人民政府 | 来信时间: | 2016-07-04 | ||
来信类型: | 其他 | 办理状态: | 已办结 | ||
信访内容: | 尊敬的领导: 你好!我是住在秀峰市场,我要举报宗秀峰市场对面宗申电动车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者采用其他发出高噪声的方法招揽顾客,连续播放。此举严重困扰周围居民休息工作,这已经严重影响我们的身体健康。这些噪声污染周围几十户居民的生产生活造成了严重影响,主要有如下: 一、长期处于噪声环境下会影响孩子的听力,对孩子的情绪、情感的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二、儿童、成年人、老年人长期处于耳朵造成严重危害。 三、长期处于噪声环境下会使人情绪变得很焦躁,很容易引起夫妻争吵和家庭暴力,影响家庭的和睦。 经济发展固然很重要,但不能牺牲我们村民的健康作为前提,因此我们强烈要求该店关闭噪音污染,还给我们一个“健康、绿色”的家园。现在全县正在开展全城创卫,坚持以人为本、坚持城市生态文明建设,建设社会主义城市,“走好群众路,温暖群众心”道路。望相关部门领导对我们所举报的问题予以调查并尽早处理,还我们一个平静的生活环境,不胜感激! 至此 敬意 |
||||
回文单位: | 新田县人民政府 | 办理时间: | 2016-09-05 | ||
内容: | 赵**: 你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44条第一款规定,禁止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喇叭或者采用其他发出高噪声的方法招揽顾客。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60条规定,违反本法第44条第一款规定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并处罚款。 我局依据上述法律法规规定,此信访事项应由公安机关查处,在调查处理过程中我局予以支持配合,并对该店进行劝导,控制音量,杜绝噪声扰民。 新田县环境保护局 2016年9月5日 |
||||
相关附件: | 无 | ||||
注 | 为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只有写信人才能对该回复质量进行评分;请填写写信时系统生成的查询码。 | ||||
来信人评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