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信主题: | 新田县廉租房给谁住?房屋补贴补给谁? | ||||
收文单位: | 新田县人民政府 | 来信时间: | 2015-11-16 | ||
来信类型: | 其他 | 办理状态: | 已办结 | ||
信访内容: | 新田县廉租房给谁住?房屋补贴补给谁? 本人罗绪芬,残疾人,现年65岁,无收入无低保,带着孙子孙女住在先锋街2巷5号房管局的危房里。我住的房子在1996年就下了危房通知书了,每年年底只要房子没倒就找我收房租,从不给房子搞维修,都是叫我自己找人修,房管局工作人员还说出了事故他们不管,与他们无关,要告就去告。 去年我的低保也被停了,说是我老伴有工资,我老伴每个月才一千元工资,我们两个老人都有病,每天要吃药,这点工资连药费都不够。今年又说要停了我的住房补贴,说我老伴每个月的工资有1900多,不知道他们哪来的数据,这完全是捏造,我可以拿工资本给他们看。 今天接到他们的电话,说我儿子罗世华有一辆车,要把去年的房屋补贴费退还给他们。我儿子罗世华几年前在广东打工的时候借了三万元钱买了一辆面包车用来拉货,他们就说有一辆小车。我住的那个危房外面现在用铁门围着的,他们怕被创卫的领导看到那个烂房子。 如果县委县政府放任这些工作人员无作为,乱作为,我就只好打电话给省里的媒体帮女郎节目,让他们来帮我爆光,再叫我儿子罗世华回来带我去上访。我希望县委县政府能帮我解决住房问题和最低生活保障。我的电话是18153363373 2015年11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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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文单位: | 新田县人民政府 | 办理时间: | 2015-12-22 | ||
内容: |
罗绪芬网友: 你好!你给中国.新田网“县长信箱”关于 “新田县廉租房给谁住?房屋补贴补给谁”来信收悉,现回复如下: 一、关于你反映你所租住的房屋属危房,房产局只收房租从不给维修问题。 基本情况:你现在租住的房屋位于先锋街2巷5号(一完小对面),该房屋建于解放初期,砖木结构,因年代久远,屋内柱子已经老朽,屋顶瓦片也需时常翻新。因维修成本高,租金抵不过维修费。我局多次要求你搬离该屋,你当时不愿搬迁,并以房屋没维修好为由不交房租费。我局直管公房办工作人员多次上门就此事与你协商,并且请人维修房屋,你却要求将房子卖给你,自己维修或新建(但直管公房是国有资产,国有资产出售须报政府审批,我局没有权利出售,而且必须公开招标)。后来,考虑到安全问题和你家的实际困难,我局从2008年开始给你发放住房租赁补贴,并希望你能到别处租房,同时还安排你搬到文房餐厅(也是我局直管公房)套房居住,但你不同意。 二、关于你反映停发你今年住房租赁补贴的问题 你从2008年起享受住房租赁补贴,当时你家庭户籍人口是7人,按照当年标准发放补贴576元,2009年发放补贴1000元,2011年发放1400元,2012年你家庭分户分成4个户,按当年户籍人口2人你领取补贴1000元。由于你老伴谢玉荣退休工资不断增加,2014年9月至2015年8月每月工资1370元,年收入16440元,家庭人均收入为8220元,超过了“住房保障家庭人均年收入8000元”的标准,按规定已不符合保障条件。但考虑到你本人身有残疾,家庭生活困难,超出收入标准并不多,就没有取消你的保障资格,继续发给你住房租赁补贴。直到今年六月你要求要房子,我们又及时将纳入今年实物配租范围(具体分房时间另行通知),按照相关要求,一个家庭只能享受一种保障,要了房子,就不能要补贴,因此在将你纳入今年实物配租范围后要停发你今年的住房租赁补贴, 三、关于取消你大儿子罗世华保障资格的问题 2012年,在你家庭分户后,你大儿子罗世华符合保障条件,我局为其发放补贴1400元,2013年1400元,2014年1500元。2015年因为经信息比对查出罗世华有车,不符合保障要求,我局按有关规定,取消了你儿子2015年的保障资格,并要求退还2014年所发补贴。 新田县房产局 2015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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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 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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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人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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