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信主题: | 关于新田县房产管理局乱收房产证办理费(南城名都小区) | ||||
收文单位: | 新田县人民政府 | 来信时间: | 2015-06-18 | ||
来信类型: | 其他 | 办理状态: | 已办结 | ||
信访内容: | 尊敬的秦县长: 您好! 我是南城名都C304栋住户胡文敏,抱歉在您百忙中打扰,我们在没有办法解决的情况下,向您写信反映情况。我家去年春在先云路南城名都小区购住房一套,面积为116.5平方米,今年小区统一办理房产证。可近日甲方电话通知我方,房产证办理费是按112平方米的面积收取的,原因是两方测量方式不同。我大为不解,怎么会多收近5平方米的费用,就算因测量的人与工具不同,会产生误差,但也不应该超过一个平方米啊。5平方米可以是一个小单间或一个车库的面积了,这显然是不合理的。 且甲方委婉告知,因该工程的验收出现了问题,所以要求我们在今年6月20号前一定将费用上缴,否则后果自负,这等于是不打算向我们解释,也不会给我们时间解决,这就是赤裸裸的胁迫与欺诈。 我们身处外地,无法查实这其中是否存在不为人知的猫腻,故向县长您投诉,希望您能督促相关领导和部门对此予以查证!维护正义与公正!期盼您的回复!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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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文单位: | 新田县人民政府 | 办理时间: | 2015-07-02 | ||
内容: |
胡女士: 你好!你给中国.新田网“县长信箱”关于《新田县房产管理局乱收房产证办理费》来信收悉,我局党组高度重视,及时安排人员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 南城名都住宅小区是2011年动工建设,2015年5月全面竣工,未向我局提供资料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证。2015年6月26日县南峰水泥有限公司向我局申请对房屋进行测绘。但目前为止,我局未给该小区任何房屋办证,也未向小区收取任何办证费用,根本不存在乱收费。至于你在信中反映的住房面积相差5平方米的问题,请与开发商联系。我局对房屋测绘时根据国家有关要求按程序进行,届时如对测绘面积有疑问,请与我局测绘所联系核实。 新田县房产局 2015年7月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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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 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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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人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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