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信主题: | 关于建议解决新汽车站新田至郴州客运专线相关问题的报告 | ||||
收文单位: | 新田县人民政府 | 来信时间: | 2014-10-28 | ||
来信类型: | 其他 | 办理状态: | 已办结 | ||
信访内容: | 尊敬的秦县长: 为改善县城交通环境,完善城市功能,方便旅客出行,7月底,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新田老汽车站整体搬迁至新田大道与双碧街交汇处的新汽车站营运,备受全县人民关注的新车站正式启用,新田至郴州客运专线也随之迁入新汽车站。郴州客运专线运行三个月以来,为全县广大市民提供了方便、快捷、安全、舒适的出行服务,但同时也还存在以下困难和问题: 一、非法营运行为屡禁不止。新汽车站投入运营以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多次组织交通运管、公安交警等执法部门加强客运市场监管,打击“黑车”非法营运。但仍有部分“黑车”车主在利益的驱使下,为偷逃税费,赚取高额利润,视法律法规于不顾,铤而走险,继续进行非法营运,给国家的税收造成大量流失,给郴州客运专线的正常运营造成巨大损失,也给广大乘客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严重威胁,成为了新田县城的一颗毒瘤。这些“黑车”的存在,既影响了营运市场的正常秩序,又侵害了合法营运线路的利益及广大乘客的合法权益。 二、公交线路设置有待调整。今年以来,随着县城提质建设和新汽车站投入运营,相关部门对我县的公交线路进行了调整,针对新汽车站方向增设了三路、五路公交线。但由于新汽车站目前仍然地处城郊,中心城区市民如需赴车站乘车外出,仍然十分不便,加之新汽车站周边的福海家园等新建楼盘业主已陆续入住,仅有的两条公交线路已经不能满足附近居民的出行需求。就郴州客运专线而言,发车时间主要集中在早上,第一班车发车时间是5点50分,而公交车的发车时间是6点或6点30分,经过途中十几个站点的停靠,到达新汽车站已经错过前几班车的发车时间,给赶早班车的旅客带来极大不便,也给“黑车”非法揽客带来了生存空间,造成郴州客运专线早班客源的严重流失,成为亟待解决的民生问题。 为尽快解决上述问题,建立和谐有序的交通环境,特提出以下建议: 一、加强非法营运打击,加大合法营运宣传。 建议运管、交警等执法部门加大整治力度,用好、用足现有法律、法规,对非法营运的“黑车”一经查处坚决按上限处理,使非法“黑车”车主打消非法营运念头。通过电视、网站、宣传栏、宣传单等多种方式加强合法营运宣传,诫告市民外出要乘坐合法营运车辆,为彻底消灭“黑车”建立强有力的群众基础,使非法营运者无市场营运之地,如过街老鼠,无处藏身,逐步形成和谐有序的客运市场环境,并将该项整治长抓不懈、杜绝反弹。 二、增加公交运营线路,调整公交运行时间。建设最具幸福感县域,首先就要实现县城交通一体化,实现新老城区间的快捷通行。为切实解决当前新汽车站附近公共交通建设滞后和居民出行不便的问题,建议县委、县政府本着以人为本、服务群众的宗旨,尽快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调研,参照周边县市经验,增加由城区各主要路段至新汽车站的公交线路及车次,提早公交运行时间,特别增设老汽车站至新汽车站公交专线,改善市民出行条件,为广大群众提供优质、安全、便捷的公共交通服务。 特此报告。
新田至郴州客运专线全体员工 2014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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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文单位: | 新田县人民政府 | 办理时间: | 2014-11-18 | ||
内容: | 郑玉平网友: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您所关注的,也是我们交通运管部门所关注的问题,是交通运管部门治理运输市场的难点和重点问题。“打非治违”一直是我局工作的重中之重,根据上级部门和县委、县政府的安排,今年以来县交通局与县交警大队、县城管局等部门开展了多次联合执法行动,对我县非法营运的“黑车”进行查处,在行动中共查处“黑车”30余台次,罚款金额6万余元,通过持续开展行动,保持打击“黑车”的高压态势,取得了良好的成效,保障了客运市场稳定、安全、有序。 虽然每次专项整治打击都取得了一些成效,在一定程度上也打击了“黑车”的嚣张气焰,遏制了“黑车”蔓延势头,但每次的治理整顿结束以后,非法营运情况又出现强势反弹迹象。“黑车”打而不绝、屡禁不止的主要原因: 二是查处难度大。首先,是稽查获取证据难。明明是“黑车”,但如果不能在付费现场查获,就不能做到证据确凿;其次,乘客有时也对执法部门的检查不满,在一边说风凉话,在某种程度上也助长了“黑车”的嚣张气焰。道路运输本身就是一个动态过程,执法人员只有在车辆营运途中现场取到证据方能实施查处。一旦运输经营行为结束,证据容易灭失。而且自备车带亲友出行与车辆顺带熟人都不属于经营范畴,“黑车”司机也会与旅客串通导致执法人员无从下手进行调查取证。大部分乘客与“黑车”司机熟悉,不配合我局的调查取证工作,谎称是“黑车”司机的亲戚朋友,往往花费大力气把“黑车”拦截下来,但却因为证据不足而无法有效的对“黑车”进行查处。 三是处罚难以到位。根据《道路运输条例》规定,对“黑车”的处罚是3至10万元罚款,金额巨大。许多“黑车”成本低廉,参与非法经营者又多属弱势群体,因种种原因,处罚往往难于执行到位,在一定程度上起不到威慑作用。这些问题也导致“黑车”长期打而不绝、屡禁不止。 四是“黑车”从业人员大多素质低下,往往不配合执法部门检查,暴力抗法的事情也时有发生。 下一步工作措施: 取缔非法营运,净化道路运输市场并非一朝一夕之事,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和参与,这是运管部门当前乃至今后面临的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针对您提出的问题,我们一方面在加大打击力度的同时,也准备在如下几个方面致力解决“黑车”问题: 最后,再一次感谢您对我县道路运输市场的关注及监督建议,我们将一如既往地做好本职工作,为我县经济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新田县交通运输局 二○一四年十一月十八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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