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回应
来信主题: 2016年乡镇补贴一事咨询
收文单位: 县长信箱(新田) 来信时间: 2017-06-16
来信类型: 其他 办理状态: 已办结
信访内容:

秦县长,您好,我2015年10月报考新田县的事业单位,2016年3月正式上班,至今上班已今1年有多,今天得知2016年这批被分至乡镇上班的工作人员没有2016年乡镇补贴,特写信咨询,望县长百忙之中抽空给个答复,谢谢!


回文单位: 新田县人民政府 办理时间: 2017-06-21
内容:

关于乡镇补贴咨询的情况回复

 

“只是过来问问”网友:

     你好!来信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关于印发湖南省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乡镇工作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湘人社发〔2015〕53 号文件)的规定,“一、乡镇工作补贴的执行范围,限于乡镇(不含街道办事处)机关和事业单位的正式工作人员(含上级政府派驻乡镇机构 6 个月以上的工作人员)。……三、乡镇工作补贴自到乡镇工作之月起按月发放。乡镇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脱产参加学历教育、借调等离开乡镇工作岗位 1 个月以上的时间,不发放乡镇工作补贴。调离乡镇工作岗位或退休的人员,从调离或退休的下个月起停发乡镇工作补贴。

    根据文件精神,2016年在乡镇工作且符合文件要求的正式工作人员可以享受2016年度乡镇工作补贴,目前已在审批中。

    感谢您对人社工作的支持。如有疑问欢迎来电咨询,电话:0746—4715476。

 

新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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