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11280016/2023-23789 | 分类: | |
发文机关: | 新田县人民政府 | 发文日期: | |
名称: | |||
文号 : |
保险名称:巨灾保险
具体承办单位:新田县财政局
保险期限: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保障范围:巨灾保险的保障范围涵盖我省经常遭受的暴雨、洪水自然灾害及其引起的突发性滑坡、泥石流、水库溃坝等次生灾害造成的大宗农产品绝收或死亡。
保障对象:一是参保政策性种植险(水稻)和养殖险(能繁母猪)的农户和新型农业主体。二是农村居民住宅(以居住地为准)及其室内附属设施倒损,不包括室内装潢、室内财产及附属建筑物。
承保机构:首席承保人中国人保财险份额56%、中华联合份额20%、太平洋财险份额8%、国寿财险份额6%、平安财险份额10%。
承保品种及规模:能繁母猪4116头;
水稻115000亩;
农房40000间
承保保费:能繁母猪6147元
水稻230000元
农房660000元。
资金来源:省财政负担50%,县财政配套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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