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11280016/2025-29385 | 分类: | |
发文机关: | 新田县人民政府 | 发文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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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履行水利行业部门监管责任,推进新田县农村供水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走深走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现面向社会各界征集相关问题线索。
一、征集范围
1.供水水质问题:饮用水若出现浑浊、异味、异色等问题,供水运行管理单位未采取有效改善措施持续供水,以及未按规定周期进行水质检测,甚至篡改检测数据等行为,均在征集范围内。
2.供水水量不足:无法满足村民基本生活用水需求,经常出现停水,存在长期供水短缺、水压不足等情况,无人维修,严重影响群众吃水问题。
3.水费收缴管理混乱:在水费收缴工作中存在贪污水费(收缴、代缴中截留水费),随意改变用水性质,擅自降低收费单价谋取私利,收费不出具收缴凭证等问题;将水费存入私人银行卡、设立“小金库”、设立“账外账”,或截留、私分、侵吞水费据为己有等问题。
4.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护不到位:供水管道、泵站、闸阀等设施设备破损后,维修响应不及时,造成长时间停水,或者因漏水导致水资源浪费;供水设备老化未及时更新维护,影响正常供水,处理群众反馈问题不及时、不彻底,敷衍应付、推诿扯皮或不了了之等作风问题。
二、举报方式
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可通过电话等方式进行举报,举报应提供本人姓名和联系方式等,电话举报和上门举报受理时间为国家法定工作日,受理时间:上午8:30-12:00,14:30-17:30。
举报电话:0746-4712061
来信来访地址:新田县新华西路80号,新田县水利局农村饮水安全管理总站205号办公室
举报邮箱:xtxncgszz@163.com
欢迎社会各界、广大人民群众如实反映、提供相关问题线索。我们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受理核实,并依法保护举报人个人信息和合法权益。
三、征集要求
1.本渠道仅受理新田县农村供水领域涉及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线索,其他问题请通过相应渠道反映。
2.问题线索请尽量详细,明确说明反映对象、发生时间、相关疑点信息(如有相关证据材料,请一并提交)。
3.举报违法犯罪事实要有证据证明,实事求是,不得虚构或者夸大,不得故意捏造事实诬陷他人。
4.为便于核实情况,提供线索时请提供联系方式,我们将对问题线索提供者的个人信息保密。
新田县水利局
2025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