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4311280016/2026-30894 | 分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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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田县“城管部门对城市生活污水收集及处理工作谋划不足,对餐饮油烟、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处理和餐厨垃圾处置工作监管不到位,对扬尘污染监管执法不力。城区餐饮行业油烟污染问题突出。督察进驻期间,群众对餐饮油烟污染问题反映强烈,餐饮油烟污染问题信访投诉占比13%。”问题已完成整改,根据《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湘办〔2023〕12号)要求,现对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公示:
一、督察反馈问题
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城管部门对城市生活污水收集及处理工作谋划不足,对餐饮油烟、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处理和餐厨垃圾处置工作监管不到位,对扬尘污染监管执法不力。城区餐饮行业油烟污染问题突出。督察进驻期间,群众对餐饮油烟污染问题反映强烈,餐饮油烟污染问题信访投诉占比13%。
二、整改目标
通过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对餐饮油烟、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处理和餐厨垃圾处置工作监管到位,有效解决城区餐饮行业油烟污染突出问题,减少餐饮油烟污染对群众生活的影响。
三、整改措施
1.城市生活污水治理。开展管网普查,基本摸清排水管网底数;建立排水管网GIS系统,对排水管网实行数字化、账册化管理。2025年底前,全面完成排水管网排查,并建成排水管网GIS系统。结合全省“十四五”城镇污水处理及资源化利用发展规划,推进污水管网建设改造。新建管网严格执行雨污分流,老旧城区逐年推进雨污分流改造,“十四五”期间,完成新增和改造污水收集管网任务。
2.餐饮油烟。因地制宜,出台整治工作方案。持续推进违法违规问题的查处。对违反餐饮油烟处理和收集方面违法违规问题的单位和个人,加大执法力度,依法进行处罚;加强执法巡查,重点巡查油烟直排的露天夜市烧烤、油烟未经净化设备处理直排的餐饮单位及个人;以点带面,对部分居民区附近餐饮店的油烟直排污染问题,立案重点查处,对油烟污染违法行为形成有力震慑,巩固整治行动效果,促进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3.扬尘监管执法。强化违法违规问题的查处和执行。对违反道路扬尘方面违法违规问题的单位和个人,加大执法力度,依法进行处罚,通过严格执法推动道路扬尘污染问题整改进程。
3.建筑垃圾。逐步落实建筑垃圾全过程联单管理制度,联单包括产生、运输、处置相关信息,实现全过程监管。
4.生活垃圾处理。加强对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的日常监管,建立健全工作台账,确保生活垃圾妥善处置。
5.餐厨垃圾处理。建立健全餐厨垃圾监管机制,规范收运处置流程,落实餐厨垃圾收运定车定人定时,明确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储存、处理各环节的监管任务,实行联单管理制度。
四、整改落实情况
新田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本次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坚持将其作为提升城市治理水平、保障民生安全的重要抓手,迅速采取了一系列强有力的措施进行集中整治,现已取得明显成效。
1.城区生活污水收集及处理工作谋划方面。一是开展管网普查。2021年,投入198万元进行管网普查,普查结果显示排水管网共计177.328公里,其中污水管网58.161公里,雨水管网89.771公里,合流管网29.396公里。2022年,对新田河及其主要支流的排污口、排水口、排渍口全面排查建档,对双胜桥、南门桥段居民区周边35个小排口进行了排查整改。2024年,又投入73.7万元对城区完成管线探测详查23.349公里。同时,根据管网普查情况新田县城管局制定了《新田县城区雨污合流问题整改方案》《新田县“净网”三年行动方案》《县城排水与污水处理专项规划(2021-2035)》以及“一厂一策”方案等文件,有力推动问题整改。二是根据“一厂一策”方案,持续推进管网改造工作。2021—2025年,新建管网20.8公里,改造管网21.6公里,完成“十四五”期间全部新建、改造任务,实现多个区域“雨水入河、污水入厂”治理目标。三是加大老旧小区雨污分流改造。我县2022年至2024年,针对水利局片老旧小区、石马冲老旧小区、明珠花苑老旧小区、石油公司片老旧小区等雨污管网老化情况实施了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目前我县实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共计23个,完成老旧小区污水管网改造9公里,雨水管网改造9.9公里。
2.餐饮油烟方面。一是开展全面排查摸底。对城区86家规模性餐饮企业进行摸排,对其安装的油烟净化器型号、处理功率及清洗维护周期进行检查和登记,建立台账。二是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县城管局将城区餐饮行业油烟管控纳入日常监管重点,分为三个片组(城东、西南、西北)定期对餐饮单位开展日常巡查和监督,确保油烟净化设备能够正常运转,特别是对烧烤店的管控,每晚安排专人执勤巡查。重点对瑞华学校大气监测点周边餐饮油烟集中整治,选取5家餐饮企业作为餐饮油烟排放示范。三是强化部门联动。制定了《2025年新田县城管局关于餐饮油烟污染治理方案》,与生态环境、市场监督等部门协同配合,不定期组织联合执法形成合力,强化监管执法,共同推进餐饮行业油烟污染管控工作,2025年以来联合生态环境局开展联合执法、检查督导3次。
3.扬尘监管执法方面。2024年3月1日出台了《新田县城区道路扬尘和渣土集中联合整治实施方案》,围绕建筑垃圾排放、运输、处置各个环节,城管部门会同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开展常态化联合执法,坚决遏制建筑垃圾乱堆乱倒现象。2024年8月7日公布了举报投诉电话0746-4783767,2025年1-9月,会同公安、交通运输部门开展联合执法2次,查处案件2起,立案2起,罚款300元,整改完成2起,后续将加大处罚力度。
4.建筑垃圾方面。一是于2024年12月27日经新田县政府批复同意,已于2024年12月27日在新田县政府网发布。编制了《新田县建筑垃圾收运处理规划暨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5年)》。二是于2024年7月1日开始落实了联单管理制度,根据永州市城市管理局2024年7月10日《关于进一步完善建筑垃圾全过程联单管理制度的通知》要求完善了联单编号等内容,对建筑垃圾产生、运输、处置实行了全过程监管,2025年1月-9月,共开出联单92份。三是加快推动建筑垃圾信息化平台及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的建设。信息化平台纳入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中,已于2025年10月13日启动建设,预计2025年12月30日完成建设,2026年1月1日正式运行,平台建成后具备建筑垃圾源头管理、电子联单、运输过程监控、消纳处置监管等功能,能够实现建筑垃圾从产生、运输到消纳的全过程智能化监管。
5.生活垃圾处理方面。一是安装在线监控设备。县生活垃圾填埋场自2015年便安装了在线监控设备,并将监测数据实时上传至市环保局监控中心,目前运行正常。二是聘请第三方技术单位进行监测。根据省住建厅要求,严格按照排污许可证要求委托第三方公司制定了《新田县垃圾填埋场自行监测方案》,主要监测对象为周边环境地下水及无组织废气,执行标准为《地下水质量标准(III级)》,目前第三方监测公司检测报告显示我县垃圾填埋场出水水质达标。三是我县生活垃圾已全部转运至宁远县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焚烧处理,确保了我县生活垃圾妥善处置。
6.餐厨垃圾处理方面。一是县城管局和县环卫园林中心组织相关部门和餐饮企业代表召开了新田县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处置工作推进会,与会的县城区餐饮企业、机关企事业单位签订了城市餐厨垃圾管理承诺书。二是县城管局牵头联合市场监管、生态环境、属地乡镇(街道)等部门对辖区内的餐饮企业、机关食堂、学校、医院等产废单位加强了排查巡查频次,建立健全了餐厨垃圾产生、收集、运输、处置全过程闭环监管体系,确保了监管责任层层落实,同时要求新田碧泰环保服务有限公司餐厨垃圾收运做到定车定人定时,建立并按时报送管理台账,确保餐厨垃圾来源、数量、去向清晰可查,规范管理。三是新田碧泰环保服务有限公司配备了2台餐厨垃圾收集车专门用于城区餐厨垃圾收集转运,做到餐厨垃圾不混装,2025年1-8月餐厨垃圾收集量为91.64吨,收集单位21家。新田碧泰环保服务有限公司已对餐厨垃圾的处置建立了收集、转运、处置台账,每日更新台账内容,按月整理成册存档。
五、销号验收情况
根据工作要求,经永州市城市管理局销号验收,认为新田县“城管部门对城市生活污水收集及处理工作谋划不足,对餐饮油烟、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处理和餐厨垃圾处置工作监管不到位,对扬尘污染监管执法不力。城区餐饮行业油烟污染问题突出。督察进驻期间,群众对餐饮油烟污染问题反映强烈,餐饮油烟污染问题信访投诉占比13%。”问题整改措施已落实,整改目标已达到,符合整改销号标准,现进行销号公示。
公示时间:2026年1月19日—1月28日。
联系电话:0746-4783767,
地址:永州市新田县商业路66号。
新田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6年1月19日
中央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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