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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新田县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26-10-14
名称: 新田县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三个责任”的公示
文号 :    
新田县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三个责任”的公示
  • 2026-10-14 09:01
  • 来源: 新田县水利局
  • 发布机构:新田县人民政府
  • 【字体: 大 中 小】


一、地方人民政府主体责任

1.县人民政府主体责任

县责任人:唐建伟

职  务:新田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职  责:统筹负责所辖范围内农村饮水安全的组织领导、制度保障、管理机构、人员和工程建设及运行管理经费落实工作,明确有关部门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职责分工。

2.乡(镇)人民政府主体责任

职  责: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落实本乡镇、街道范围内农村饮水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负责本乡镇、街道范围内农村饮水安全的组织领导、制度保障、工程建设、运行管理。明确本乡镇、街道所辖村委(包括自然村)运行管理责任人,制定具体管理制度等工作。

二、水行政主管行业部门监管责任

1.水行政行业部门监管责任人

责任人:卢贵明

职  务:县水利局总工程师

职  责:负责抓好农村饮水工程规划,项目实施方案等前期工作和组织实施、指导、监管农村饮水工程建设、运行管理和卫生、水质、水源的监管等工作。

2.卫生健康部门监管责任人

责任人:骆石发

职  务:新田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疾控局局长(兼)

职  责:卫生健康局负责农饮工程供水卫生监督、水质监管和监测,建立和完善农村饮用水水质监测网络。授权县卫生监督执法局履行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卫生行政许可,日常水质卫生状况监管,暴发性水性疾病行政执法等工作。

3.生态环境部门监管责任人

责任人:夏 兰

职  务:永州市生态环境局新田分局局领导

职  责:负责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定、环境监管与保护,建立和完善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监测网络。

三、供水单位运行管理责任

职  责:负责向用水户提供符合水质、水量的供水服务,保障正常供水,落实相应人员,做好水源管网的巡查,工程运行管理,水质检测,水费计收和维修养护等工作。

责任人:详见公示名单

四、农村饮水监督电话与电子邮箱

监督电话:0746-4712061

接听时间:8:00-12:00   14:30-17:30(10月1日-次年6月30日)或15:00-18:00(7月1日-9月30日)

监督电子邮箱:xtxncgszz@163.com

附件:农村供水工程三个责任人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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