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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发文日期: 2025-06-20
名称: 《新田县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实施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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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田县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实施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 2025-06-20 09:49
  • 来源: 新田县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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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决策部署,推动新田县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的规范化、制度化运行,新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县财政局联合制定了《新田县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实施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就《办法》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办法》依据《湖南省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实施管理办法(修订)》(湘人社规〔2021〕3号)和《永州市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示范项目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制定,旨在进一步加强县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的建设与管理,充分发挥高技能人才在带徒传技、技能攻关、技艺传承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推动新田县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服务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内容

(一)明确技能大师及工作室定义

《办法》明确了“技能大师”是指在某一行业(领域)技能拔尖、技艺精湛、具有较强创新能力和社会影响力、能够承担工作室日常工作的高技能人才。“技能大师工作室”是指经申报、评审等程序确定的县级高技能人才培训与攻关平台。

(二)突出服务发展方向

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紧密结合新田县区域经济发展需求,重点围绕产业集群、优势产业链、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等急需紧缺领域开展,确保项目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频共振。

(三)规范申报与评审程序

申报单位需满足技能大师资格、企业或院校支持条件等要求,提交包括申报表、申报报告、证明材料等在内的完整材料。评审过程由县人社局和财政局组织专家进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并对弄虚作假行为实行“一票否决”。

(四)明确资金支持与使用范围

县财政对每个技能大师工作室给予不超过4万元的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培训用品购置、技能交流推广等。同时要求依托单位配套资金,保障工作室日常运行,并严格实行专款专用、项目化管理制度。

(五)强化项目管理与评估

工作室须在2年建设期内完成既定目标,包括培养青年技能骨干、开展技术攻关、总结推广技艺成果等。县人社局会同财政局定期开展检查评估,对未达标的单位予以摘牌处理,对成效显著者优先推荐申报市级工作室。

三、重要意义

《办法》的出台,标志着新田县在高技能人才培养和使用方面迈出制度化、规范化的重要一步。通过建设技能大师工作室,将进一步激发高技能人才的创新活力,推动技艺传承与技术革新,为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人才支撑。

四、实施时间

本办法自2025年5月30日起施行,试行期限为两年。

五、解释权限

本办法由新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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