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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311280016/2025-30227 分类:  
发文机关: 发文日期: 2025-07-15
名称: 《新田县秸秆禁烧区和限烧区划定及管控措施的通告》征求意见及采纳情况表
文号 :    
《新田县秸秆禁烧区和限烧区划定及管控措施的通告》征求意见及采纳情况表
  • 2025-07-15 08:45
  • 来源: 永州市生态环境局新田分局
  • 发布机构:
  • 【字体:   

序号

单位名称

意见内容

是否采纳及理由

1

交通局

无意见

/

2

城管局

无意见

/

3

林业局

无意见

/

4

住建局

无意见

/

5

农业农村局

无意见

/

6

自然资源局

无意见

/

7

大坪塘镇

无意见

/

8

骥村镇

无意见

/

9

枧头镇

无意见

/

10

金陵镇

无意见

/

11

金盆镇

无意见

/

12

门楼下乡

无意见

/

13

三井镇

无意见

/

14

石羊镇

无意见

/

15

陶岭镇

无意见

/

16

新隆镇

无意见

/

17

新圩镇

一、根据《永州市秸秆禁烧区和限烧区划定方案》中明确新田县禁烧区范围主要包括三个方面来看,目前方案中我镇涉及的禁烧区大部分均不在该范围内,建议根据方案要求进行缩减。

二、纵向对比来看,对照2024年我镇禁烧区和限烧区的划定范围来来看,我镇禁烧区由2024年1.2%,变为93.02%.上升了77.5倍,变动幅度太大,建议缩减范围合理调整。

三、横向对比来看,区划划定不合理,群众会存在政策误解,具体落实会存在难度,建议进行更加科学的划定。

不采纳,除了提到的三个方面,根据《湖南省秸秆禁烧区和限烧区划定方案》划定原则中要求还应该考虑到完整性,尽可能连续成片、避免破碎化,便于实际管理。且永州属于Ⅲ类管控区,耕地面积原则上比例不低于60%,我县秸秆禁烧区面积占耕地面积比例为67.08%。

18

中山街道

无意见

/

19

龙泉街道

建议“永州市新田秸秆禁烧区、限烧区汇总表”第4点中“分禁烧区行政村(社区)名单”修改为“龙华村、石古湾村、青龙村、毛里坪社区、上庄村”

不采纳,龙华村、石古湾村、青龙村、毛里坪社区、上庄村根据《湖南省秸秆禁烧区和限烧区划定方案》二、划定范围(二)特殊区域划定范围要求均为位于禁烧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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