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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4311280016/2025-00598 | 分类: | |
发文机关: | 新田县司法局 | 发文日期: | |
名称: | |||
文号 : |
随着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的推进,新田县司法局以践行“枫桥经验”为引领,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努力将行政争议化解在基层,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近日,新田县司法局行政复议股自《行政复议法》实施后,通过行政复议调解书的形式,先后成功调解两起因不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而引发的行政复议案件。申请人周某和夏某均认为该颁证行为违反了相邻关系的法律规定,遂依法提起行政复议。案件承办人在结合所查明的案件事实基础上,在征得当事人的同意后,通过“背靠背”和“面对面”的方式,开展行政纠纷调解。经过几轮耐心沟通和释法明理,逐渐解开当事人的“心结”,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有效共识,并现场签订了行政复议调解书,行政争议得以“一次性解决”,实现案结事了。
这两起案例是行政调解机制的生动实践,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下步,新田县司法局将充分发挥行政复议便民高效优势,坚持“能调先调、应调尽调”,深化调解和解机制,以柔性方式多元化解行政争议,推动矛盾纠纷实质化解,让复议既有力度更有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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