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11280016/2025-00593 | 分类: | |
发文机关: | 新田县司法局 | 发文日期: | |
名称: | |||
文号 : |
局机关各股室、直属单位、基层司法所:
经局党组研究决定:
骆国芳同志任政工室副主任;
李嘉荣同志任社区矫正管理局局长,兼任社区矫正执法大队队长;
冷佳万同志任行政执法监督股股长;
何建龙同志任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负责人,免去其法律援助中心主任职务;
彭家良同志任法治调研与督查股股长、依法治县办秘书室主任(兼任金盆司法所所长职务);
胡巍同志任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负责人,免去其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负责人职务;
肖知富同志任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免去其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负责人职务;
谢勇同志任公证处负责人;
彭军生同志任龙泉司法所所长,免去其社区矫正管理局局长、社区矫正执法大队队长职务;
朱顺鹏同志任石羊司法所所长;
沈上明同志任社区矫正执法大队副大队长,免去其石羊司法所所长职务;
邓东生同志兼任社区矫正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李凯锋同志调至机关办公室工作;
蒋泽忠同志调至机关办公室工作(兼政工室工作人员);
何倩同志调至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工作;
成雪静同志兼任普法与依法治理股工作人员;
免去刘红梅同志龙泉司法所所长职务;
免去邓军同志新圩司法所所长职务;
免去赵春阳同志门楼下司法所所长职务;
免去雷国发同志公证处主任职务;
免去邝琳同志行政执法监督股负责人职务。
中共新田县司法局党组
2024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