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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新田县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22-06-24
名称: 新田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招聘编外聘用人员公告
文号 :    
新田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招聘编外聘用人员公告
  • 2022-06-24 10:29
  • 来源: 新田县财政局
  • 发布机构:新田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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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新田县委办公室新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田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新办发〔20211号等文件规定,因工作需要,新田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的方法进行。

二、招聘计划

招聘编外预算、结算评审专业技术人员10名,具体招聘职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新田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编外人员职位表》(附件1)

三、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工作纪律和相关工作制度;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愿意履行编外聘员义务;

3.身体健康且能胜任工作安排,服从聘用单位的工作安排,年龄在50周岁以下,有政府投资项目审核经验的可适应适当放宽年龄

4.工程造价、建筑工程、公路桥梁、市政园林等相关专业,具有注册造价师或建造师或工程师证书的可放宽至中专学历;

5.具有三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验,有工程造价编、审经验,能熟练使用电脑和掌握造价软件、WORD、EXCEL等软件应用。

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复退军人、下岗失业人员、贫困劳动力。在职人员经考核合格确定录用时,须确保已按规定办理离职手续,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离职并按要求报到的,将不予聘用,所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二)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有重大违法违纪行为或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治安管理处罚或者有吸毒史的;

3.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4.因违法违纪被开除、辞退或者解聘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2022年6月24日至6月30日,每天8:30-12:00、15:00-17:30在新田县财政局政工股610室现场报名,联系电话0746-4712352。报名时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及相关职位的资格条件和有关要求;报名人员填写的报名信息、提供的证书和材料必须完整、合法、真实、准确。

报名时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相关专业职业资格证、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原件及以上证件复印件各1份,近期1寸彩色免冠照片3张;资格初审合格后领取《新田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编外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也可在网上自行下载、打印并填写,现场报名时提交。

(二)资格审查。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或经查实属于弄虚作假的,招聘单位均可以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三)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实行百分制。笔试科目为一科,考试内容为二级造价师实务准考证领证时间另行通知。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上载明的为准,不再另行发布通知。

(四)面试。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名,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对象(如参加笔试人数未达到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则面试入围人数等于实际参考人数)。面试为结构化面试,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应试者综合分析能力、应变处置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成绩合成和排名。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综合成绩采用百分制,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综合成绩低于70分不得录取,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

(六)体检。根据综合成绩按招聘职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湖南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办法》执行,同时测试考生是否存在吸毒的行为,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所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体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七)替补。当体检、资格复审和考察不合格或者考生放弃出现空缺时,由招聘单位决定是否启动替补。

(八)考察。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考察的重点是核实其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效,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和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

(九)公示。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新田县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十)试用期。拟聘用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发放试用工资4000元/月,不发放绩效考核奖金。试用期满后根据工作表现和工作能力,最后确定为聘用人员。

(十一)聘用。根据相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原则上合同期限年。聘用人员在聘用期因本人原因要求解聘合同的,应提前一个月书面报告聘用单位,经聘用单位同意后方可辞职离岗。否则,由此引起的不良后果由当事人自行承担。聘用人员违纪违法犯罪或有严重违反聘用合同行为的予以解聘。

五、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的工资“基本工资+绩效考核奖”组成。聘用期内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医疗、生育、工伤、失业保险,工作期间享受就餐补助。聘用人员月工资待遇约为5000包含单位及个人应缴纳的基本养老、医疗、生育、工伤、失业保险的资金。绩效考核奖按聘用单位考核办法实行。

六、疫情防控要求

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人员理解、支持、配合。

七、其他事项

次招聘政策由新田县财政局负责解释。



附件:新田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编外人员职位表及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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